-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3/2025-0023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资源规划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资源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县2013年以来关闭露天开采矿山恢复治理整改任务1处(苍山县盛和石子厂)、“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1处(棠林采石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苍山县盛和石子厂恢复治理现场、棠林采石场转型利用现场进行了核实,两个整改任务均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并达到销号条件。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2019〕7号)要求,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有异议,请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保护科联系。
联系人:王玉虎 联系电话:0539-5283013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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