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政民互动形式,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县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市民代表走进政府机关,直观了解政府运行机制,有效监督政府工作开展,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持续擦亮“沂心为民看兰陵”政务公开品牌,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开放主体
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等(以下统称“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开展。各乡镇、街道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公众代表
邀请公众代表规模由各部门根据开放内容、地点等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每个开放点控制在30人以内。群众代表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企业代表、行业专家等构成,其中市民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重点邀请基层代表参与,包括小学教师、社区或村居卫生所工作人员、护林员、企业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确保代表结构多元化,充分反映不同群体诉求。
四、活动内容
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服务举措和政务公开创新成果,让公众清晰了解政府工作运行逻辑和政务服务模式。
通过政民互动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展示政府亲民、为民、务实、高效的形象,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组织形式
(一)参观机关办公场所。邀请开放对象观摩机关办公运行情况,由专人介绍部门整体架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制度规范及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受邀代表现场体验政务服务办理流程等核心政务工作,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直观体验感。
(二)现场参观考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参观政务服务窗口、政务公开专区、城市规划展示场所等与政府履职和政务公开密切相关的场所,直观展示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三)政民座谈交流。各单位负责同志与开放对象面对面沟通交流,重点介绍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核心职能履行情况、办事服务流程优化举措,解读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务公开事项和相关政策。设置互动提问环节,认真听取开放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场解答疑问。
(四)意见和结果反馈。活动过程中,通过问卷、座谈记录等形式全面收集开放对象意见建议,建立“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反馈”闭环机制。事后及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并通过电话、邮件、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及结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开放日”活动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高效履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开放内容、活动流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做好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实时直播、图文直播等线上形式进行现场报道,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知晓率,营造政府开放、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总结提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形成活动成效总结。于活动开展后两日内,将活动方案、图文资料、成效总结等相关材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日”栏目公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评估,推广优秀经验,督促整改不足,不断提升“政府开放日”活动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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