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8-5/2026-0003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26-06-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司法局 关于优化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司法局 关于优化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司法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启用新版<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的通知》要求,现将优化后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更新模板。各级行政处罚机关要对照本次印发新版模板,全面梳理本单位在用文书,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信用修复告知书更新替换工作,同步废止旧版文书,确保新版文书同步送达、应送尽送。鼓励各级行政处罚机关积极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告知书制度,开展“三书同达”,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问题,主动规避违法风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开展问题自查整改。各级行政处罚机关围绕“两书同达”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两书同达”落实不到位、平台政策更新滞后、文书使用不规范、政策告知不充分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切实补齐工作短板。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和信用修复经办人员的政策掌握水平、新规执行能力及便民服务质效,多渠道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讲解读,切实提高企业信用修复知晓度和办理便利度。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本单位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示。目前,行政处罚信息已经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先评优、资质资格认定、金融信贷等领域,信息公示期间可能对你单位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失信信息按照轻微、一般、严重实行分类管理。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确需公示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3个月,最长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最长3年。公示期限自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计算。同一处罚涉及多种类型的,以期限最长类型为准。在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后,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线上申请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行一口受理,市、省、国家三级联审,一网通办。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门

年 月 日

备注: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执法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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