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855-13/20260911-0000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兰陵镇
- 公开目录 兰陵县兰陵镇
- 发布日期 2026-09-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回应关切】兰陵镇关于育儿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广大居民朋友,婴幼儿家长:
近期,我镇陆续接到多名婴幼儿家长咨询关于申请育儿补贴的相关事宜,为方便群众办理,明确流程,提高效率,现就育儿补贴申请有关事项统一回复如下:
一、办理前提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补贴对象应当具有兰陵镇户籍。
(二)申领人条件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三)申请方式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兰陵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四)申请时限
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五)申请材料
申领人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本等基础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领人和婴幼儿之间抚养关系的法定有效材料。
首次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首次申请后,次年申请续领如相关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仅需在线确认或通过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线下确认申请信息即可。若相关信息有变化,需按要求补充提交新材料。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兰陵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温馨提示
1.育儿补贴按年计算,原则上于申领的次季度一次性集中发放。
2.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社保卡。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2022-2024年出生符合申领条件的婴幼儿且2025年度未及时申请首次育儿补贴,首次申请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续领时间不变。
兰陵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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