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855-7/20260909-0000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车辋镇
- 公开目录 兰陵县车辋镇
- 发布日期 2026-09-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回应关切】退役军人如何办理大病救助?
一、大病专项救助条件
具有本镇户籍,且遇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办理流程
1、个人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自行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大病救助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镇级初步核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家庭状况、医疗支出及实际困难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初审把关。
3、村级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村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救助资格、困难情况进行集体评议,评议通过后出具相关评议意见。
4、材料汇总上报。申请人完善提交全套申请材料,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汇总、审核归档。
5、审核公示办理。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落实大病专项救助相关待遇。
三、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退役军人证(原件)
3、优待证(原件)
4、住院病历
5、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票据(出院结算单需盖章)
6、医疗保障报销凭证
7、申请表
8、民主评议表
9、公示表
四、救助标准
本年度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人自付费用总额超过0.5万元按相应比例救助:
(1)0.5万元-2万元的,救助比例50%
(2)2万元-5万元的,救助比例60%
(3)5万元-10万元的,救助比例70%
(4)10万元以上的,救助比例80%
五、办理地点与咨询电话
1.办公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办理地点:车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政府东办公楼一楼大厅东)。
3、咨询电话:0539-54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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