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陵县民政局正式印发《兰陵县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22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2年试行版本。这标志着兰陵县养老服务行业监管迈入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将为全县老年人享受到更有质量、更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提供制度支撑。
新版《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涵盖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养老机构运营全流程作出明确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向县级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县级民政部门承担指导、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卫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监管。
在服务供给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养老机构按照协议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多元化服务,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照护,并通过自建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院合作的方式保障医疗需求。针对食品安全、居住环境、设施设备等细节,办法也提出了适配老年人特点的具体标准。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在总结三年试行经验基础上的全面升级,核心目标就是守住安全底线、提升服务品质。”兰陵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特别强化了养老机构内部管理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消防、财务、档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投保责任保险,全方位降低运营风险。
在收费管理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普惠性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依据,保障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同时,民政部门将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还表示,兰陵县将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加入行业组织加强自律,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文链接:兰陵县出台新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筑牢养老服务安全质量防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