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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044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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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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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兰陵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更是兰陵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根基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破解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监管难题,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兰陵政办字〔2021〕1号文件,正式印发《兰陵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1年4月25日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立足兰陵县耕地保护实际,明确了“田长制”的目标任务、组织体系、实施步骤、考核奖惩和保障措施,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供了系统、具体的制度遵循。以下结合《方案》原文,对其核心要点进行细致解读,帮助各相关单位、各级田长及广大群众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推动“田长制”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共同守护全县耕地红线。

一、出台背景:锚定时代要求,破解保护难题

《方案》的出台,既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也是应对我县耕地保护现实挑战、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耕地保护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举措。

从上级政策导向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守护耕地红线。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印发相关实施方案,部署全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要求各县区全面推进落实。《方案》的制定严格对标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结合兰陵县耕地保护实际,将上级抽象的工作部署转化为具体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举措,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

从县域实际来看,兰陵县作为农业大县,耕地资源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当前耕地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突出挑战:部分区域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采石建厂等“非农化”行为,以及耕地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非粮化”现象;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触角未能延伸到田间地头,部分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耕地保护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和经营主体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主动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不高。同时,我县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提升工作,亟需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统筹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破解“责任虚化、监管缺位、落实不力”等问题。基于此,《方案》聚焦耕地保护核心痛点,全面推行“田长制”,通过构建三级责任体系、细化管控措施、强化考核奖惩,推动耕地保护责任层层压实,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核心目标:明确导向原则,筑牢保护根基

《方案》明确了“田长制”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划定了清晰的方向、明确了刚性要求,核心是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保障”。

(一)指导思想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核心导向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田长制,夯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保护积极性,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最终形成“各级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县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方案》确立了三项核心原则,贯穿“田长制”实施全过程,确保保护工作科学有序、权责清晰:

一是从严保护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长牙齿”的应对措施,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各类破坏耕地的行为,守住耕地保护底线不突破。这一原则彰显了耕地保护的刚性约束,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

二是权责一致原则。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田长的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健全“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谁管辖、谁负责,谁监管、谁尽责”,避免出现责任虚化、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是奖惩并举原则。将“田长制”实施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评价挂钩,既强化考核约束,又注重激励引导,充分调动各级田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保护积极性,形成“奖优罚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田长制”实施的核心目标是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建立起以乡镇党委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以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为日常管护责任人的基层耕地保护机制。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到2021年6月底前,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田长制”,构建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田长组织体系;到2021年7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建立起以“田长制”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最终实现“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耕地保护长效目标,同步衔接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推动耕地保护与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三、组织体系:构建三级田长架构,明确权责分工

构建科学合理、权责清晰的组织体系,是“田长制”落地见效的关键。《方案》明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行政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设置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田长,明确各级田长的设置标准和核心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田长设置

《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三级田长的设置标准,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1. 一级田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是全县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2. 二级田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是辖区耕地保护的“直接责任人”;

3. 三级田长:由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村(居)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是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的“一线责任人”;

此外,涉及国有农用地的,由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田长,确保国有农用地保护责任不缺位。

(二)田长职责

《方案》对各级田长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明确了各级田长的核心工作任务:

1. 一级田长职责:核心是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制定本县“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指导、协调、督促二级田长开展工作;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及时处理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政府报送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对二级田长的年度考核;及时组织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统筹推进全县耕地质量提升相关工作。

2. 二级田长职责:核心是部署落实、巡查监管,负责安排部署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三级田长开展工作;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非农化”“非粮化”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到位;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三级田长会议,部署工作、开展培训;每季度向县政府报告耕地保护及“田长制”开展情况;组织对三级田长的年度考核,衔接县级部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

3. 三级田长职责:核心是一线巡查、源头管控,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耕地,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养殖、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行为,以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并及时向上级田长和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纠纷调解;发现耕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对地块承包人、经营者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耕种,杜绝破坏、撂荒等行为;每月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是耕地保护最前沿的“哨兵”。

四、实施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分步有序推进

为确保“田长制”有序推进、落地见效,《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推进,实行“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验收”闭环管理,明确了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落地落细。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

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为“田长制”实施奠定基础。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田长制”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解读耕地保护政策和“田长制”相关要求,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耕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同时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工作宣传,推动政策深入人心。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6月)

这一阶段是“田长制”落地的关键,核心任务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全县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田长全部确定到位,明确各级田长的负责区域、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面积和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各级田长正式开展工作,全面启动耕地巡查、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同步对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巡查管护职责,确保耕地保护各项措施落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7月)

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检验成效、查漏补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重点检查三级田长组织体系建立、职责落实、巡查记录、问题整改等情况;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限期整改,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情况纳入验收范围,推动两项工作协同推进;验收合格后,正式转入常态化管理。

五、考核奖惩:强化刚性约束,激发保护动力

《方案》坚持“考核促落实、奖惩明导向”,将考核奖惩作为压实“田长制”责任的重要抓手,明确了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追责、有功必奖励”的鲜明导向。

(一)考核机制

《方案》明确,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考核指标设置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定量评价为主,全面考核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指标既兼顾区域自然禀赋差异,也注重耕地保护落实措施,合理分配指标权重;重点考核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合理设置非法占用耕地情况指标权重,真实反映“田长制”工作成效,避免“重形式、轻实效”。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对各村(居)的考核指标,加强对三级田长的考核,形成“县级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居”的分级考核体系。

(二)奖惩措施

《方案》确立了“奖惩并举”的导向,既强化约束,也注重激励:

1. 激励措施:将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充分发挥激励资金效用;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符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要求的乡镇(街道),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申报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耕地质量提升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工作形成衔接;各乡镇(街道)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和网格员的保护积极性;县政府结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管控措施,对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奖励,对落实“田长制”较好的各级田长给予表扬奖励。

2. 约束措施:对“田长制”落实不力、耕地保护责任未履行到位的乡镇(街道)、村(居)及各级田长,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耕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强化支撑保障,确保落地见效

为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方案》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宣传发动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田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田长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凝聚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田长制”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统筹推进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协同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制定本级“田长制”具体落实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2021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强化对各级田长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机关建立衔接机制,形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工作合力;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巡查,主动与各级田长对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明确各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中的协同职责。

(三)强化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兰陵首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块“田长制”公示牌,制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图,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标明保护范围、二三级田长(网格员)及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氛围,同时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提升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耕地保护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七、政策意义:守护耕地红线,赋能乡村振兴

《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对兰陵县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保障、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是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重要标志。

从粮食安全层面来看,“田长制”通过构建三级责任体系,将耕地保护责任层层压实到田间地头,有效遏制“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为我县粮食生产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协同发力,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从耕地保护层面来看,“田长制”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通过三级田长的一线巡查、源头管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破坏耕地的行为,破解了此前基层耕地监管缺位、责任虚化的难题,推动耕地保护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防控”转变,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同时助力耕地质量提升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从乡村振兴层面来看,耕地是乡村振兴的根基,“田长制”的实施能够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推动耕地合理利用,促进农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结合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带动农民增收,为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从治理效能层面来看,“田长制”构建了“各级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各级田长的职责,理顺了管理体制,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和激励引导,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兰陵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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