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兰陵县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共建共享水平,统筹社会资源,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兰陵政办字〔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严格依据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兰陵县实际,明确了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是兰陵县推进5G建设、规范建设行为、强化要素保障的纲领性文件。以下从多维度对《实施意见》进行系统解读,帮助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精准把握政策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结合兰陵县5G行业应用实践,让解读更贴合县域发展实际。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意义:抢抓数字机遇,赋能县域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而5G通信网络作为数字经济的“底座”,其建设速度和覆盖质量直接关系到县域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和智慧城市建设进程。兰陵县作为鲁南地区重要的县域经济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提质增效、智慧城市构建等对高速、稳定、低延迟的5G网络需求日益迫切。
在此背景下,为深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加快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座谈会纪要》(〔2019〕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2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9〕12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兰陵县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其核心意义在于抢抓5G发展机遇,破解县域5G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规划不统一、资源共享不足、建设落地困难、要素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加快构建高速、泛在、智能的5G通信网络体系。一方面,通过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与工业、医疗、教育、交通、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兰陵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另一方面,通过完善5G网络覆盖,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让群众享受到更便捷、高效的数字服务,同时统筹社会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要求:明确方向目标,筑牢建设根基
《实施意见》明确了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阶段性目标,为全县5G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5G建设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融合发展、全面覆盖”的核心原则,聚焦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站址资源共建共享两大重点,着力提升5G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推动5G与县域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为构建“智慧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一指导思想既契合国家、省、市5G建设的总体部署,又立足兰陵县实际,明确了5G建设的方向、原则和核心目标。
(二)阶段性目标
《实施意见》分两个阶段明确了5G建设的具体目标,量化任务、明确节点,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分步落实,同时结合兰陵县产业特点,突出行业应用示范,形成“建设+应用”同步推进的良好格局:
第一阶段,到2020年底,实现5G规模化商用,核心任务是完成500个5G基站建设,实现交通、警务、电力、水务、医疗、教育、旅游、安防、城市管理等重要领域的5G优质覆盖,满足重点行业的5G应用需求;同时,重点完成会宝岭铁矿智慧矿山井下5G无人驾驶项目建设,打造3—5个5G行业应用示范标杆,以点带面推动5G应用落地,探索5G赋能产业升级的有效路径。
第二阶段,到2021年底,进一步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5G基站建设总数达到1500个,实现县城及重点乡镇5G信号全覆盖,让更多群众和企业享受到5G服务;同时,在前期示范应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优化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5G行业应用典型案例,推动5G应用从重点领域向全行业延伸,全面赋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措施:聚焦重点攻坚,强化落实落地
为确保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实施意见》明确了7项具体工作措施,涵盖规划、资源、建设、覆盖、保障等多个关键环节,每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分工清晰、可操作性强,针对性破解5G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5G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
(一)强化规划引领,规范建设布局
规划是5G建设有序推进的前提,《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5G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主动对接各电信运营企业需求,全面落实《临沂市5G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确保5G基站和汇聚机房规划顺利纳入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详细规划,实现规划衔接、布局合理。针对政府投资类新建项目,要求在设计阶段提前考虑5G信号覆盖,避免后期重复建设。
在审批流程上,按照“政府定标准、单位作承诺、过程强监管”的原则,明确涉批部门统一审批标准,在通信企业提出规划审批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反馈,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信企业实行承诺制,明确临时占用期限,承诺限期恢复原状,若造成损失则补缴补偿费,形成“统一标准、一次承诺、简化审批、全程监管”的高效工作模式,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从源头规范建设流程。
(二)推进资源共享,提升利用效能
为减少资源浪费、降低建设成本,《实施意见》确立“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大力推进社会资源与通信基站建设统筹共享。由铁塔公司牵头,全面梳理全县通信基站杆塔资源,推动资源全面共享,加快“通信塔”向“社会塔”转型,让通信杆塔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全县智慧化建设。
明确要求,2020年6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所属公共设施,必须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和小区物业单位的引导力度,推动其开放居民住宅场地的墙体、路灯杆、楼顶、管道等资源,为5G基站建设提供场地支撑。针对公共事业类灯杆,优先考虑用电安全、灯杆强度、灯容灯貌等因素,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有序推进灯杆资源与5G建设融合利用。
(三)推进智慧杆建设,实现“一杆多用”
结合5G基建建设需求,《实施意见》提出“一杆多用、共建共享”的原则,科学控制智慧杆增量,积极消化现有灯杆存量,分期分批将现有灯杆改造为集通信、照明、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减少杆塔重复建设投资。明确要求全县新建道路必须统一规划建设智慧杆,统筹汇总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及5G基站分布情况,科学部署智慧杆位置,确保智慧杆建设与5G网络布局精准衔接。
同时,要求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加快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进度安排和目标任务,确保县乡同步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智慧杆建设格局,为5G网络覆盖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硬件支撑。
(四)聚焦重点区域,实现优质覆盖
《实施意见》明确将重点区域场所作为5G网络覆盖的重中之重,聚焦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公共服务场所、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区域,优先部署5G网络,确保这些区域实现优质覆盖。明确提出,通信基础设施与水、电、气设施一样,是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涉及民生安全的关键点,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针对重点企业、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重点推动电梯、地下停车场等信号薄弱区域的网络全覆盖,解决群众“地下无信号、电梯无服务”的痛点问题。由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通信企业梳理重点区域场所的通信覆盖情况,积极推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纳入应急验收标准;明确责任分工,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企业积极配合开通网络,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通信渠道畅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电力保障,降低运营成本
电力保障是5G基站稳定运行的关键,《实施意见》专门出台电力保障措施,确保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得到充分满足。要求兰陵供电公司与通信、铁塔等单位密切配合,2020年5月底前共同成立5G网络建设电力专项联合工作组,统筹推进5G基站用电设施规划,提前做好电力改造预留,为5G基站建设提供电力支撑。
在审批流程上,简化用电报装审批手续,采用批量申请、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快电力配套建设进度;由县发改局、兰陵供电公司牵头,严格落实上级电价政策,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新建5G基站优先实施电力直供,进一步降低通信基础设施运行用电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六)规范建设行为,破解落地难题
为解决5G基站建设“审批繁、进场难、落地难”等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参照水、电、暖等民生项目建设审批要求,进一步简化5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提升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山东省、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将光纤到户、通信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工程项目设计、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
明确要求,新改扩建道路应同步考虑通信基站、管道等基础设施布局;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场所,必须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等建设空间,从源头解决通信基础设施进入难的问题;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业主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做好现有住宅小区基站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全面覆盖,保障群众通信权益。
(七)加大保护力度,保障建设秩序
为确保5G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损毁的,按照本地标准予以合理补偿,并及时协调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保障通信服务连续性。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巧立名目收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切实减轻通信企业建设负担;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为5G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
四、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
为确保《实施意见》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推动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实施意见》明确了5项组织保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要素支撑,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协调,破解重大难题
实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5G通信网络推广及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动社会资源与铁塔资源的开放共享,优化铁塔建设布局,提高铁塔使用效益,确保5G通信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部门责任,强化协作配合
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由县工信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定期组织实地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5G网络基站规划建设有序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建设运营
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授权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开展通信铁塔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已经授权的必须立即纠正,确保5G建设运营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5G基站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
(四)加大资金扶持,强化要素保障
由县财政局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为5G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将工业企业利用5G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等符合条件的成本费用,纳入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范围,鼓励企业加大5G应用投入,推动5G与工业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五)营造良好环境,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解读5G通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普及5G技术知识和基站电磁辐射科学常识,重点破解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认知误区,促进社会各界正确认识5G建设相关焦点问题。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主动参与5G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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