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工作要求,破解电网项目审批环节多、流程繁、时限长等痛点难点问题,加快电网项目落地建设,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兰陵县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兰陵发改字〔2020〕3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立足兰陵县实际,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提升效能”为核心,明确了电网项目审批的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和十大具体举措,划分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为全县电网项目审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和制度保障。为帮助各相关单位、电网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精准落实各项要求,推动政策红利落地见效,现将《实施细则》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核心意义
当前,兰陵县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工业生产、民生保障对电力供应的需求日益增长,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但在以往电网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审批环节繁琐、部门衔接不畅、前置条件过多、办理时限不明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网项目的落地速度,制约了电网网架结构优化和供电能力提升,与“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的发展理念不相适应。
在此背景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鲁发改基础〔2019〕218号)和《临沂市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临发改能源〔2020〕135号)要求,结合兰陵县电网建设实际,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出台本《实施细则》。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也是破解电网项目审批难题、加快电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强化电力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实施细则》的实施,将通过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大幅提升电网项目审批效率,推动电网项目快速落地、早日投用,进一步完善兰陵电网网架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和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支撑,助力打造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
二、明确适用范围与工作目标,筑牢政策实施基础
《实施细则》开篇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作目标,为政策落地划定了清晰边界、明确了核心方向,确保各项优化举措精准发力、有的放矢。
(一)适用范围:精准界定,全面覆盖县域电网项目
《实施细则》明确,其适用范围为兰陵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50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输送、分配等电网基础设施,涵盖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等核心建设内容。这一范围的界定,既贴合兰陵县电网建设的实际需求,也与上级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实现了县域内各类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的全覆盖,避免出现政策盲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电网项目都能享受审批优化红利。
(二)工作目标:靶向发力,破解审批痛点难点
《实施细则》的核心工作目标的是简化、优化县域内新增电网项目的审批流程,重点聚焦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审批环节,通过流程再造、环节精简、服务优化,减少审批阻碍,提升审批效率,最终实现“促进电网建设项目落地建设,保障全县电力供应”的根本目标。这一目标紧扣电网项目审批的核心痛点,针对性解决以往审批流程中存在的繁琐、低效问题,推动电网项目从审批到落地的全流程提速,为电力供应保障筑牢基础。
三、聚焦十大核心举措,全面简化优化审批流程
《实施细则》围绕电网项目审批全流程,推出十大具体优化举措,涵盖规划引领、环评审批、水土保持、林地占用、用地保障、规划许可、消防手续、施工许可、市政绿化、重点项目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每个举措均明确了责任单位,确保分工清晰、协同推进,全方位破解审批难题。
(一)强化规划引领,为电网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规划引领是电网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实施细则》明确要求,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国网兰陵县供电公司参与,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和电力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县级电网规划,确保电网规划与县域发展布局同频同步。同时,将电网规划项目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等充分衔接,提前为电网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避免电网建设与其他规划冲突。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过程中,及时将新增电网项目补充纳入,确保电网项目规划落地有保障,从源头减少审批过程中的规划衔接难题,为后续审批工作奠定基础。
(二)优化环评审批,兼顾生态保护与审批效率
针对电网项目环评审批流程繁琐、前置条件多等问题,《实施细则》进行了针对性优化,在坚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效率。对于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配电线路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将主动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强化生态减缓和补偿措施,同时提醒其依法履行穿越手续,既保障生态安全,也避免过度限制项目推进;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再将主管部门意见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减少审批环节。此外,对于输配电线路空中一档跨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免予编制生态保护专章,仅需在环评文件中简单分析即可,大幅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三)精简水土保持审批,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
为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实施细则》根据电网项目的规模大小,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避免“一刀切”审批。对于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小型电网项目,免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直接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中型电网项目,仅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实行承诺制管理,企业作出符合要求的承诺后,即可加快审批进度,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减轻企业申报成本。
(四)调整林地占用许可权限,优化审批层级
针对电网项目林地占用许可审批层级复杂、效率不高的问题,《实施细则》对林地占用许可权限进行了调整优化。对于电网基础设施项目核准文件中明确分期或分段实施的变电站工程和线路工程,允许单独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避免因整体审批延误项目推进。同时,除涉及II级及以上保护林地和国有林场以外的电网项目,将使用林地许可委托市行政审批部门实施,优化审批层级,减少县级审批压力,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林地占用许可审批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
(五)强化用地保障,破解用地审批瓶颈
用地保障是电网项目落地的关键,《实施细则》从多个方面强化用地保障,破解用地审批难题。对于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电网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优先保障用地,电网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即可,确保用地供应及时;对于符合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条件的电网项目,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申请启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同时并联办理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大幅缩短用地审批时限;输电线路工程不需办理征地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对于未纳入土地利用规划的电网项目,在履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后进行用地预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限期批复承诺后,审批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批复,待项目核准后再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此外,变电站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报材料大幅精简,仅保留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标明用地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六)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简化申报流程
《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明确不同类型电网项目的办理要求,提升办理效率。对于变电站工程,凭借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可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业务,简化申报要件;对于输电线路工程,依据土地权属单位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额外提供过多材料;对于10千伏及以下的小型输配电线路,直接免办规划许可手续,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七)规范消防手续办理,简化申报要件
针对电网项目消防手续办理繁琐的问题,《实施细则》进行了针对性规范和优化。明确330千伏以上变电站工程按大型工程执行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流程,确保消防安全管控到位;同时,允许用核准批复文件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电网项目消防手续,减少申报要件,避免企业重复准备材料,提升消防手续办理效率,确保消防审批与项目建设进度衔接顺畅。
(八)优化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监督,简化审批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施工环节审批,《实施细则》明确电网项目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大幅减少审批环节,加快项目开工进度。对于未纳入地方政府招标平台、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组织监理、施工招标的电网项目,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文件可作为相关手续的申办要件,无需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简化申办流程。同时,明确电网企业对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既简化审批手续,也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管控。
(九)简化市政绿化手续,降低相关费用
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市政工程开挖、城市绿化移栽等环节,以往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影响项目推进。《实施细则》明确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计划,由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城市绿化移栽、市政工程开挖等工作,简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同时,降低或减免相关办理费用,减轻企业建设成本,为电网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便利。
(十)强化重点项目管理,落实属地责任
为确保电网项目顺利推进,《实施细则》明确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管理,享受重点项目相关保障政策,通过综合施策提升兰陵电网网架结构和供电能力,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服务全县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双招双引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明确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积极主动支持电网项目建设,做好意见办理、民事协调、赔偿资金接纳支付和项目实施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为项目落地建设保驾护航,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互商共建”的工作格局。
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落地保障
《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的是,每个优化举措都明确了对应的责任单位,涵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国网兰陵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
各责任单位需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主动对接电网企业,做好政策解读、手续指导、流程优化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国网兰陵县供电公司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加快项目申报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民事协调和项目保障工作,确保电网项目顺利推进。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优化举措落地见效,真正实现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效率提升、服务优化。
五、政策实施提示与预期成效
《实施细则》自2020年6月23日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长期有效,为兰陵县电网项目审批工作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在此提醒各相关单位、电网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精准对接政策要求,主动适应审批流程优化后的新变化,规范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
《实施细则》的全面实施,预期将实现三大成效:一是审批效率大幅提升,通过精简环节、优化流程、并联审批,大幅缩短电网项目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早日投用;二是企业负担显著减轻,通过免办部分审批手续、精简申报材料、降低相关费用,切实减轻电网企业的申报成本和建设成本;三是电力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加快电网项目落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电网网架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电力需求,为兰陵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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