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落实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4月30日印发《兰陵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兰陵政办字〔2018〕16号,以下简称《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正式实施并公开发布。该《方案》立足兰陵县安全生产实际,明确了集中打非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范围、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构建了“政府统一组织、乡镇网格排查、部门专项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非工作体系,为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以下从多维度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相关单位精准把握工作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引导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打非行动核心内容,凝聚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初衷:筑牢安全防线,破解突出隐患
2018年,我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隐蔽性、顽固性,仍是制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突出问题。从兰陵县县域实际来看,部分行业领域非法行为屡禁不止,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隐蔽非法窝点难以排查,部分合法企业也存在违规操作、无证上岗等非法行为,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更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引发事故,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此背景下,兰陵县紧扣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制定印发本《方案》,核心初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集中打非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破解监管难题,针对非法行为隐蔽性强、排查难度大、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明确排查责任和打击举措,推动监管触角向基层延伸;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在集中打击的基础上,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打非工作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管控”转变,确保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明确导向,锚定靶心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立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明确了打非行动的核心工作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以县政府统一组织为引领,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基础网格为排查主体,以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为支撑,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具体工作目标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短期目标,通过约三个月的集中行动,深查彻查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取缔关闭一批违法主体,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形成强大的打非震慑态势;二是长期目标,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各乡镇、各行业领域树立标杆企业,引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打非范围与重点内容:精准发力,全面覆盖
《方案》明确,打非行动范围覆盖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既包括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主体,也涵盖合法企业存在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实现排查无死角、打击无盲区。为提升打非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方案》重点明确了排查部位和行业领域,聚焦易滋生非法行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一)重点排查部位
《方案》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明确了两类重点排查行为和四类重点排查部位。两类重点行为包括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合法企业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四类重点部位涵盖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停产或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和装置设施等易被利用的场所,以及其他隐蔽性强、易被忽视的事故易发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聚焦、直击要害。
(二)重点打击领域
结合兰陵县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方案》明确了9个重点打击领域,每个领域都细化了具体的非法行为,确保打击工作有针对性、可操作:
1.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资质不符及层层转包等非法行为,尤其针对石膏矿等特色矿山,严厉查处以隐患整改、采空区治理为名的非法盗采行为,防范矿山安全事故。
2. 涉氨制冷领域:聚焦安全改造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打击未经安全改造且已被关停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安全改造后相关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规行为,防范涉氨泄漏等安全风险。
3. 道路交通领域:分企业层面和路面执法两个维度,企业层面重点打击车辆无证营运、从业人员无资格证、客运违规运营、危化品运输不规范等行为;路面执法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4.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无证施工、资质不符、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专项施工方案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行为,尤其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非法突击抢建行为,落实村镇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5. 消防安全领域: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化工企业,严厉打击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三合一”“多合一”经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防范火灾事故。
6.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无证生产使用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使用报废或不合格设备等行为,尤其严查企业违规建设LNG自供站、无证经营液化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充装液化气等行为,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7. 危险化学品及化工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超许可范围生产、利用隐蔽场所非法生产、违规开展危险作业等行为,规范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危化品泄漏、爆炸等重大风险。
8.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以及“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经营、利用闲置场所非法组装等行为,从源头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9. 城镇燃气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建设燃气工程、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保障城镇燃气供应安全。
此外,《方案》明确,民爆物品、冶金有色、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打非行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四、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同发力
为确保打非行动落地见效,《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联合打击”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县政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构建了“层层压实责任、协同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属地管理责任
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打非行动,各乡镇政府(含街道、开发区)是本辖区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方案,针对非法行为多发领域和部位组织联合执法,强化网格化监管作用,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为基础网格第一责任人,会同网格安全员、警务员,全面排查、上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窝点,确保非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
(二)行业监管责任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是本行业领域打非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本系统专项实施方案,开展行业领域打非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重点部门的牵头职责,例如县安监局牵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打非工作,县交警大队牵头道路交通领域,县消防大队牵头消防安全领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特种设备领域等,未涉及领域由主管部门依据“三定”方案职责组织实施,确保行业监管无盲区。
(三)联合打击措施
为强化打击实效,《方案》明确了多部门联合打击举措:公安部门负责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非法行为及时介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被撤销许可的企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配合查处无证经营企业;各有关部门作出取缔、关闭、停产等行政决定后,需函告供电企业,联合采取限电、停电、断电措施,供电企业积极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动、全方位打击”的高压态势。
五、实施步骤:分步推进,有序落实
本次打非专项行动从2018年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历时约三个月,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2日)
县政府成立专项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通过公益广告、流动宣传车、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法行为的危害、举报途径和打击措施,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乡镇需制定自身实施方案,并于5月3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保打非行动有序启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上旬)
充分发挥乡镇网格和部门监管作用,组织村级网格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安全员、警务员及部门监管人员,对辖区内、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逐一上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窝点,摸清底数、分类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行为,立即制止并落实治理措施,5月10日前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打非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问题严重的协调开展联合打击。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网格和部门排查的重点非法行为开展集中打击,对事故频发、非法行为集中的领域和地区,开展重点执法、联合执法,对已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进行回头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企业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措施,彻底铲除非法行为滋生土壤。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打非工作“回头看”,重点检查被处罚企业、被取缔关闭企业的整治落实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8月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机制。县政府组织验收组,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强化保障,从严落实
为确保打非行动取得实效,《方案》从组织领导、监管方式、执法问责、宣传发动四个方面,明确了严格的工作要求,构建了全方位的工作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督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强化网格管理,落实排查责任,县安委会每半月调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跟踪督办重点问题。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排查实效
针对非法企业规避监管的问题,《方案》要求创新检查方式:对正常生产企业,核查生产原料、工艺参数与行政许可的一致性,严防超范围生产;对停产企业,检查用电量、用水量等信息,确认停产到位。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延伸监管触角,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同时,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在各领域树立标杆企业,引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法问责,强化震慑效应
对非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顶格处罚存在严重非法行为的主体,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县政府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打非工作开展督查,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查处不力的,从严问责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网格责任人;对充当非法企业保护伞的,严肃查处。通过“关闭一批、查封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形成强大震慑。
(四)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打非行动意义和非法行为危害,畅通举报渠道,公布12345、12350举报电话,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线索提高奖励标准,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召开现场会、警示约谈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打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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