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与核心目的
这份实施意见是兰陵县民政局2019年11月印发的,核心是落实省市“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所谓社会救助,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旨在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急难救助等支持,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本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简化救助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让困难群众能更便捷、更快速地享受到救助政策,同时规范救助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实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核心改革举措(通俗易懂,重点突出)
本次改革围绕“减环节、缩时限、优服务、强监管”展开,核心举措共7项,重点解读与群众、基层经办相关的关键内容,避开复杂表述:
1.审批权下放(核心改革):把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这三项救助的审批权,直接下放到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前群众申请救助,可能需要多部门层层上报审批,现在直接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审批,减少中间环节,让救助审批更快捷。
2.简化审批流程、压缩时限(群众最受益):审批权下放后,流程和时间都大幅优化:
一是简化环节,取消了低保、特困救助审核阶段的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只在审批后在村(居)公示,有异议再组织评议;
二是压缩时间,低保、特困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从以往的较长时间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如果是急难型临时救助(比如遭遇突发灾难、重病急需用钱),24小时内就能先行救助,5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真正做到“急难必救”。
具体流程也很简单:群众提交申请书和核对授权书后,乡镇10个工作日内核对家庭经济状况、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评估后提出审批意见,公示7天无异议,下个月就发放救助金。
3.精简材料、规范文书:最大限度简化申请材料,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不再让群众重复提供;需要群众填写的表格、声明等,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实现困难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同时,统一救助行政文书,及时向群众反馈申请结果(比如不批准、救助金调整等),要么出具书面告知书,要么电话通知,保障群众知情权;严格整理归档救助档案,确保每一步流程都有痕迹、可追溯。
4.推进信息化,实现“一次办好”: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依托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救助业务线上办理、家庭经济状况线上核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用群众反复跑部门、交材料,真正落实“一次办好”的要求,同时确保救助数据精准、台账清晰。
5.增强经办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充实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力量,乡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村(居)配备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专门协助群众办理救助申请、政策咨询等事宜。同时,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事能力,让群众能得到更专业的服务。
6.完善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下放审批权的同时,加强监管,通过现场指导、抽查、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全程监督救助工作。对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全部入户调查核实;通过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救助相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救助金的,列入失信“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杜绝救助资金浪费。
7.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在村(居)显要位置张贴政策明白纸、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多途径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申请流程,让困难群众清楚自己能申请哪些救助、怎么申请,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救助机会。
三、核心意义与实施要求
1.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审批权下放,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不出现审批混乱、监管缺位的情况;
2.核心意义:本次“放管服”改革,本质上是“为困难群众办实事”。通过审批权下放、流程简化、材料精简,解决了以往群众申请救助“流程繁、时间长、跑多次”的难题,让救助政策更快、更精准地惠及困难群众;同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流程,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让每一笔救助资金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既提升了救助服务效能,也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助力构建更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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