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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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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12-29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文字解读】兰陵县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兰陵县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兰陵政办字〔2018〕61号),严格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立足兰陵县房地产领域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集中处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处理范围、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为规范县域房地产市场秩序、破解遗留难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系统的行动指南和制度遵循。以下从多维度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协同发力,也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集中处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实践意义,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房地产领域治理的强大合力,助力县域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初衷:回应群众诉求,规范市场秩序

2018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平稳发展与问题整治并行的关键阶段,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逐步凸显,成为影响群众生活、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短板。从市级层面来看,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相关工作方案,部署全市范围内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房地产领域治理提质增效。从兰陵县自身来看,当时县域房地产领域已积累了一批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诸多信访诉求,据当时相关数据显示,住房与房产问题已成为群众投诉的重点领域,其中房产证办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占比极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品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而言,兰陵县房地产领域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动产证办理难题突出,部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因手续不齐全、验收不达标等原因,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群众“住有所居”但“证难到手”,不仅影响房屋交易、抵押等合法权益行使,也让群众缺乏安全感;二是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供暖、供水等配套设施缺失,规划、消防、工程等验收环节存在遗留问题,导致群众入住后生活不便,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与此同时,房地产领域部分项目还存在违法建设、违规销售、税费缴纳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此背景下,兰陵县立足县域实际,紧扣上级政策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印发本集中处理工作方案,核心初衷是通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系统性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出遗留问题;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破解办证难、配套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市场运营秩序,压实部门职责、强化协同发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县域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科学施策,确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时间长、涉及部门多、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方案结合问题特点和县域实际,明确了四项工作原则,为集中处理工作划定了科学导向,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实现“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

一是依法合规,尊重历史。方案明确,集中处理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同时充分尊重各类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兼顾历史成因与现行政策要求。这一原则既避免了“一刀切”的简单处置方式,也防止了违规违规操作,对于历史遗留的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妥善化解矛盾、补齐短板,确保处理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三是先易后难,扎实推进。考虑到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处理的难度差异,方案明确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推进工作,优先处理群众诉求最强烈、手续相对简单、解决难度较小的问题,先期重点解决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不动产证办理和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再逐步推进其他类型突出问题的处理。这种循序渐进的推进方式,既能快速回应群众诉求、积累工作经验,也能避免因难度过大导致工作停滞,确保集中处理工作扎实有序、如期完成。

三、处理范围与目标任务:精准界定范围,明确攻坚时限

(一)处理范围:聚焦重点,全面覆盖突出问题项目

(二)目标任务:限时攻坚,基本解决核心突出问题

四、组织机构:健全架构,构建协同发力工作格局

县政府成立兰陵县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统筹全局,负责全县集中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方案审核、效能监督,以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研究落实,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集中处理工作始终在统一领导下推进。

一是综合协调组,设在县房产局,由县房产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信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其核心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组织、宣传报道、协调调度、工作保障等综合服务工作,同时负责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各部门执行的依据,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监督,起到“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关键作用。在具体分工上,县信访局负责接待、解答房地产领域相关信访事项,缓解群众诉求;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分别负责与另外两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衔接,确保信息畅通、协同高效。

三是房地产开发建设问题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县房产局,由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11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其核心职责是调度汇总各类房地产项目存在的开发建设相关问题,审核处置方案、研究政策并指导实施,重点解决配套设施不完善、违规建设等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负责落实项目问题、监管企业违法销售行为;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分别负责解决配套费、用地手续等相关问题;县供电公司负责解决项目供电相关问题,确保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项目规划、消防、工程验收等环节的问题整改。

为确保集中处理工作取得实效,方案从思想认识、工作保障、督查考核、舆论引导四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保障,推动集中处理工作走深走实,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从根本上防范相关问题复发。

二是配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措施。方案明确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尽快完成机构组建,抽调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集中办公,集中办公期间工作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集中处理工作。同时明确工作机构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财政予以保障,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支持,避免因力量不足、经费短缺影响工作进度。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方案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报道集中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工作成效,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集中处理工作,化解群众疑虑,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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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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