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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6-0023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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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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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
【文字解读】兰陵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兰陵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兰陵政办字〔2019〕8号),立足县域农村饮水实际,明确了2019—2020年两年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为全面解决兰陵县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和制度遵循。以下从多维度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协同发力,也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攻坚行动的核心意义和重点内容,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初衷:补齐民生短板,回应群众期盼

2019年,国家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饮水安全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成为各级政府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卫健委联合出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划定了明确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兰陵县自身来看,当时农村饮水安全领域仍存在诸多突出短板,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也制约着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部分农村地区未建设自来水工程,或原有供水工程老化报废,群众饮水不便;部分村庄缺乏必要的水处理设施,或现有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饮用水水质难以达标;平原与山区供水发展不均衡,山区部分村庄受地形限制,供水保障能力薄弱,单村供水形式仍有存在,供水稳定性不足;农村供水管理体制不健全,工程运营管护不到位,难以实现长效稳定运行;部分区域存在未经批准的取水设施,不仅浪费水资源,也影响供水秩序和水质安全。

与此同时,脱贫攻坚工作正在深入推进,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兰陵县立足县域实际,紧扣上级政策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印发本两年攻坚行动方案,核心初衷是通过集中两年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破解农村饮水安全领域的突出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提高农村用水方便程度;推进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分散管理的瓶颈,实现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营;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供水差距,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供水服务,加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锚定核心思路,构建五大体系

方案明确了本次两年攻坚行动的核心工作思路,即“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护”,这一思路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划定了核心导向,既注重工程建设的规模化和标准化,又兼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确保攻坚行动不仅能完成建设任务,更能实现长效稳定运行。

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的是,集中利用2019—2020年两年时间,通过新建、改建扩建、配套提升、联网扩网等多元化措施,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整体提升,重点健全完善“五大体系”,形成“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供水安全保障格局:一是水质合格、水量可靠、保护到位的水源安全体系,筑牢饮水安全的源头防线;二是规模大、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夯实供水保障的硬件基础;三是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成后持续发挥效益;四是专业优质、高效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农村居民用水体验;五是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强化对供水全过程的监管。

通过五大体系的构建,最终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的显著提升,确保农村居民能够用上安全、便捷、优质的饮用水,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从“基本保障”向“优质保障”转变,这一目标也为后续攻坚行动的验收工作确立了核心标尺。

三、重点任务及资金来源:精准发力补短板,多元筹资强保障

方案坚持“统筹规划、平衡推进”的原则,结合兰陵县平原与山区的地形差异、供水现状,明确了分年度重点任务,同时制定了多元资金筹措机制,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落地见效,既兼顾当前问题解决,又着眼长远发展,最终实现了显著的攻坚成效。

(一)统筹推进,差异化落实分年度重点任务

方案立足县域实际,区分平原与山区不同情况,明确了差异化的供水推进策略:平原乡镇(含街道、开发区)重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供水,着力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让平原农村居民直接共享城市优质供水资源;山区乡镇坚持“能连则连、能并则并”的原则,在实现规模供水条件下的户户通,确因地形复杂等因素只能单村供水、无法入户的,也必须在保证水质合格、水量可靠的基础上,实现定点供水标准,尽量减少单村供水形式,提升山区供水保障水平。同时,明确农村供水必须达到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卫健委联合要求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四项标准,确保供水质量符合规范;将供水管网沿线的工业企业纳入供水范围,同步封停未经批准的取水设施,规范供水秩序、节约水资源。

1. 2019年核心任务:聚焦脱贫攻坚和重点短板,快速推进基础工程建设。重点完成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通水入户,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完成未建设自来水工程和原有工程报废的70%村庄通水入户,快速解决群众饮水不便问题;完成主管道到村头的村通水入户,打通供水“最后一公里”;为无水处理设施的村配套建设水处理设施,为供水水质不达标的村更换水处理设施或置换水源,全面提升饮用水水质;完成农村饮用水水质全覆盖监测,摸清全县农村饮水水质现状,为后续整改提升提供依据;完成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分散管理瓶颈,为工程长效运营奠定基础。

2. 2020年核心任务:巩固提升攻坚成效,建立长效运行机制。重点完成剩余未通水村庄的通水入户和采用供水点供水的村通水入户,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对运行不正常的供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所有供水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稳定运行;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实现水质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同时落实维修养护财政资金补助政策,保障工程长期稳定运行,推动攻坚成效常态化、长效化。

据后续验收结果显示,此次两年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共完成新建加压泵站4座及12个水厂升级改造,通过管网延伸工程,成功解决305个村庄、162035户、59192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规模化集中供水率100%,供水保证率98%,出厂水水质达标率100%,圆满完成了方案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多元筹资,为攻坚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造提升及长效运营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方案明确了三大资金来源渠道,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补充、多元整合”的资金筹措格局,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规范使用:一是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新成立国有农村供水公司,将其作为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弥补财政资金缺口;三是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部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维护,确保资金来源稳定、专款专用,为攻坚行动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

四、实施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确保攻坚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本次两年攻坚行动自2019年5月1日启动,至2020年12月结束,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分步推进,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核心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递进、稳步推进,确保攻坚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最终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一)启动阶段(2019年5月1日至10日):夯实前期基础,全面动员部署。这一阶段的核心是做好攻坚行动的前期准备和动员工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攻坚行动的整体推进、指导、调度、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也同步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攻坚行动的实施。二是完成总体规划设计报批,由县水利局督促设计单位完善总体规划设计,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复,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符合规范。三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水务集团负责人参加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全面启动攻坚行动。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20年9月):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落实。这是攻坚行动的核心实施阶段,重点做好管理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两项关键工作。一是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管理单位,整合县自来水公司、农村现有13座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化水厂及所有涉水企业,新成立国有水务集团,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运营管理;同时,梳理、明确各类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做好资产登记,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流失,实现供水管理的规模化、专业化。二是全面组织工程建设,由新组建的县级水务集团作为业主,负责工程招投标和具体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建设单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管理,合理制定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严格第三方检测,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各乡镇政府承担本辖区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动员、用地协调、迁占协调(特别是道路切割协调)等工作,同时逐步封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经批准的自备井,禁止私自取用地下水,将所有用水需求纳入工程供水范围,规范供水秩序,确保2020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2月):严格验收评估,巩固攻坚成效。这一阶段的核心是通过分级验收,全面检验攻坚行动成效,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达标。一是县级验收,由县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验收办法,对全县攻坚行动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建设、水质达标、管理运行等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市级验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兰陵县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工作进行客观评估验收,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三是省级评估,由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兰陵县攻坚行动成效进行省级评估,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最终,兰陵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工程顺利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工程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批复建设任务,施工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圆满完成了攻坚目标。

五、保障措施:压实责任强协同,健全机制保长效

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专业性强,需要各部门、各乡镇协同发力、密切配合。方案从责任落实、部门协同、考核调度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攻坚行动落地见效、长效运行。

(一)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质量效益、维护管理及水质安全保障等工作全面负责;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将攻坚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力度。方案详细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各司其职、无缝衔接:发改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指导协调,制定农村供水价格及保底水量、阶梯水价等政策;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技术审查,组织指导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县城区域主管网并入统一水源的协调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指导水质提升达标;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环境监管,守护水源安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协调办理用地手续;交通部门负责工程管网穿路的协调工作;税务部门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供电部门负责供水工程用电配套,落实用电优惠政策;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各部门密切协作、协同发力,形成攻坚合力。

(三)建立调度考核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见效。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所包乡镇的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落实,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提醒;县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民生事项,同时列入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倒逼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攻坚行动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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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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