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等上级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健康兰陵”建设,切实提升全县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兰陵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兰陵政办字〔2019〕13号),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为全县有序开展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行动指南。以下从多维度对该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协同推进,也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兰陵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初衷:顺应健康发展大势,破解县域健康发展难题
2019年,国家、省、市正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临沂建设,健康促进与教育作为维护群众健康、推进健康建设最具成本效益的手段,成为重要工作抓手。山东省早在2017年就印发《山东省“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创建,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各地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划定了清晰方向;临沂市随后启动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从兰陵县自身来看,当时全县健康促进工作虽有一定基础,但仍面临诸多亟待破解的短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有待提升,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吸烟、肥胖等影响健康的问题依然存在,而据相关数据显示,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正是慢性病发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足,健康场所覆盖面有限,公共健身设施、健康宣传阵地等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同发力不够,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健康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足,群众对健康知识、健康政策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都制约着“健康兰陵”建设的步伐。
在此背景下,兰陵县立足县域实际,紧扣上级政策要求,制定印发本实施方案,核心初衷是通过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这一载体,整合全县健康资源,完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优化健康支持性环境,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破解县域健康发展短板,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推动“健康兰陵”建设提质增效,让群众共享健康发展成果,同时也通过创建总结适合县域实际、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促进长效机制,为后续健康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锚定健康发展方向,明确创建工作准则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整个创建工作划定了核心方向、确立了行动准则,确保创建工作不偏位、不缺位,始终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核心导向推进。
(一)指导思想:以民为本,构建全方位健康保障体系
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导向,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作为核心策略,以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为重要载体,着力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健康兰陵”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这一指导思想既契合国家、省、市关于健康促进工作的总体要求,也贴合兰陵县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迫切需求,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基本原则:立足实际,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为确保创建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核心原则,相互衔接、相互支撑,构成了创建工作的基本准则:
一是协同联动原则,明确建立“政府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规划管理、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协同发力,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健康促进工作“单打独斗”。
二是示范引领原则,聚焦健康场所建设,重点打造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示范载体,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健康促进工作整体提升,让健康理念渗透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是长效推进原则,坚持立足兰陵县实际,不搞“形式化”创建,注重总结适合县域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积极探索区域健康促进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不仅能达到省级标准,更能长期发挥实效,实现健康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核心工作目标:量化指标,明确创建工作硬任务
实施方案围绕居民健康素养、健康场所建设、健康环境改善、健康工作网络等多个维度,制定了10项具体、量化的工作目标,既有总体要求,也有具体指标,让创建工作有方向、有标准、可落地、可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政策落实层面,明确要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推动各创建成员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形成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的工作格局,让健康理念贯穿于各项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
在居民健康素养层面,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提升目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着力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严格控制肥胖率,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同时确保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全方位守护不同年龄段群众的健康。
在健康场所建设层面,明确了各类健康场所的创建比例:全县20%的社区(村)达到健康示范社区(村)标准,评选100个健康示范家庭,让健康理念深入基层、深入家庭;40%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服务和宣传引领作用;50%的中小学校、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达到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实现健康场所全覆盖、广辐射;同时要求城乡社区居民、机关职工、企业职工对相应健康促进工作的知晓率均达到70%以上,确保创建工作深入人心。
在健康环境和工作网络层面,明确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标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健身和健康休闲场所;全面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烟要求,实现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营造健康、清洁的公共环境;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确保各单位、社区都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配备相应设备、场所和工作制度,为健康促进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保障。
四、时间安排:分阶段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落地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时达标,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临沂市创建工作要求,明确了“三个阶段、分步推进”的时间安排,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层层递进、稳步推进,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工作启动(2019年4月—6月)。这一阶段的核心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县政府牵头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县健康促进委员会和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县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和专业支撑;全面启动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凝聚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合力,为后续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强化落实,全面达标(2019年6月—12月)。这是创建工作的核心实施阶段,也是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关键时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全面推进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等各类健康场所建设;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扎实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针对群众健康短板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0年1月—5月)。这一阶段的核心是整改提升和迎检准备,在市级评估的基础上,对照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市级反馈的问题,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整改完善,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整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规范建档,确保创建工作痕迹清晰、资料完整;通过开展效果评价,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县标准,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措施:精准发力,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为确保各项创建目标落地实现,实施方案围绕“机制建设、环境营造、氛围宣传、队伍建设、能力提升”五大重点,明确了五项具体工作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健全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核心是成立兰陵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县政府和各部门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与健康相关的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县卫生健康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组织实施各项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建设健康支持性场所和公共环境。牵头单位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各类健康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健康场所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全面落实禁烟要求,实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持续改善县域公共环境,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实现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同时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打造健康、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为县委宣传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协同推进。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电子屏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理念、相关公共政策、重点工作和活动成效;在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宣传阵地,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建立专业健康促进队伍。牵头单位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核心是构建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确保每个单位都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加强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建设,确保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必需设备,打造核心专业团队;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网络,每个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职健康教育人员;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作用,探索科学的健康管理方法,扎实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
(五)加强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牵头单位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协同参与。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提升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创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专业工作能力;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工作的认识,引导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协同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的能力,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六、组织实施:压实责任,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部门、各乡镇协同发力、密切配合。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责任考核、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按时达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明确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所辖区域的创建工作,调动社区居委会和村“两委”的积极性,做好区域内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督导。按照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细化分解创建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将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督导指导,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坚持“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建立奖惩机制,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求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展经常性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群众的责任心和参与积极性;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这一主阵地,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和创建理念,持续营造“人人关心健康、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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