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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6-0022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03-03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简明问答】【文字解读】:《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
【简明问答】【文字解读】:《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该通知出台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答:为规范征地流程,确保征地补偿款项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征地后无法及时供地的问题,结合兰陵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全面推行征地补偿预存款制度,特发布本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二、征地补偿预存款的涵盖范围是什么?

答:征地补偿预存款主要包含两部分费用,分别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的成片拆迁费用,不纳入预存款范围。

三、征地补偿预存款如何办理预存手续?

答:用地拟报批阶段,县国土资源部门会根据征地规模和补偿标准,核算预存款金额,并向用地申请单位出具缴款通知书。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凭通知书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财政窗口,将足额预存款存入县财政专户,缴款凭证将作为土地征收报批的必备材料。

四、征地补偿预存款的预存金额有什么要求?

答:预存款金额不得低于土地征收方案中确定的征地总费用。县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报批时会严格审核,只有收到财政部门出具的预存资金到位证明,才会组织相关材料逐级上报审批;未按规定足额预存的,一律不予上报征地审批手续。

五、征地补偿预存款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管理上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预存款不计利息、实行多退少补。土地征收获得批准后3个月内,县国土资源部门凭补偿安置协议和勘测调查确认清单,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财政部门按程序通过国土部门,将款项足额发放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土地征收转用未获批复,预存款将无息退回原缴款单位。

六、征地补偿预存款如何转为竞买保证金?

答:土地供应公告发布后,申请用地单位需先将竞买保证金与预存款的差额,缴至国土资源交易系统指定的竞买保证金账户,凭缴款回单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开具转换通知单,再携带通知单到财政部门办理划转手续,财政部门需在竞买报名截止前,将预存款直接划转至指定竞买保证金账户。

七、申请用地单位在土地竞买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若申请用地单位在土地供应公告发布后,不积极参与土地竞买,或故意拖延拿地进度,县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有权暂缓退回其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八、推行征地补偿预存款制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要求,包括《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兰陵县征地工作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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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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