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评审办法出台的核心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升兰陵县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招商工作向科学化、务实化转型,在招商过程中强化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保障投资与产出的良性效益,助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哪些项目需要纳入本次评审范围?
答:评审范围明确限定为在兰陵县内投资,且协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类项目,低于该投资额的工业项目及非工业项目暂不纳入本次评审范畴。
三、负责项目评审的组织机构如何设置?
答:专门成立兰陵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统筹负责全县符合条件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设立在县招商局,承担评审相关的组织、协调、材料流转等具体工作。
答:项目评审前,投资人需自行或委托引资单位,先与县财政、发改、规划等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乡镇做好沟通衔接,获得初步认可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说明书,作为评审的核心依据。
四、项目评审包含哪些核心内容?各内容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评审涵盖十大核心方面,明确分工负责单位:一是产业政策评审,由县发改局负责,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产业导向;二是安全影响评估,由县安监局负责,排查项目建设及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三是环境影响评估,由县环保局负责,保障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四是建设规划评估,由县规划局及项目所在乡镇负责,审核项目选址与规划的合理性;五是土地利用评估,由县国土资源局及项目所在乡镇负责,规范土地使用相关事宜;六是入园条件评审,由兰陵经济开发区负责,核查投资规模、税收贡献等入园指标;七是经济效益评估,由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分析项目对本地经济的拉动作用;八是科技含量评估,由县科技局负责,对项目科技水平进行评估并提建议;九是能源消耗评审,由县节能办负责,评审项目能耗情况并给出合理建议;十是投资实力评审,由引资单位及县工商局负责,审核投资者资质、资信及经营状况。
五、项目评审需遵循哪些具体流程?
答:评审流程分为五个步骤,规范有序推进:一是提出申请,引资单位在项目达成初步协议后,向县招商局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二是项目初审,县招商局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完成初审,报请评审委员会领导审定是否纳入评审会;三是会议组织,评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实际需求临时召开,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四是组织评审,评审会前一周,县招商局将项目材料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需按时发表评审意见,未参会或未发表意见视为同意,招商局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五是会议议程,依次为投资人或引资单位介绍项目、参评单位发表意见、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六、项目评审通过后,后续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项目评审通过后,评审委员会会及时将评审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会议研究同意后,各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书。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办理,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七、该评审办法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答:本评审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归兰陵县招商局所有,若各单位、企业在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向县招商局咨询。
八、该评审办法的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统一规范全县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评审工作,确保招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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