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兰陵县城乡低保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低保管理流程、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全县低保工作实际,同时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提升群众满意度,特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二、本次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结合 “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立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遵循实事求是、按标施保、公平正义等原则,秉持 “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 方针,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向透明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实现 “阳光低保”,提升低保制度实际成效。
三、本次活动的核心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优化完善低保相关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简化优化申请审批流程;二是推动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深度衔接,实现省定扶贫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 “两线合一”,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全面开展低保对象清理调整,重新认定资格,做到符合条件的完善手续、不符合的及时核销;四是强化管理监督,实现阳光救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本次活动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共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动态管理原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清退、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人户一致,由属地负责低保各项工作;三是公平公正原则,明确工作流程、严明纪律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四是稳定保障原则,加强信访工作和政策宣传解读,妥善化解工作中的矛盾,保障社会稳定。
五、本次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时间和推进方法是什么?
答:活动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将抽调专人,组织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调整。推进方法按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多个阶段分步实施,实现精准施保和动态管理。
六、本次活动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答: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规范低保信息长期公示,纠正民主评议越权、低保 “轮流坐”、合户保等突出问题,明确特定困难群体可单独申请低保;二是强化审核主体责任,取消低保名额、比例限制,严格落实入户调查制度,规范民主评议流程和签字要求;三是压实审批责任,县民政局作为审批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入户抽查,规范低保资金发放和材料审核,落实长期公示要求;四是用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行专人核对,规范疑点数据核实和低保对象注销流程,履行告知义务;五是发挥低保兜底作用,全面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规范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标准。
七、本次活动分哪些阶段推进?各阶段时间和重点是什么?
答:共分四个阶段,全程从 8 月 30 日至 9 月 30 日:一是宣传动员阶段(8 月 30 日 - 9 月 4 日),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宣传低保政策,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初审阶段(9 月 5 日 - 9 月 20 日),开展 100% 入户调查、规范民主评议、落实 7 天公示期,按要求提报相关材料;三是信息比对审核阶段(9 月 21 日 - 9 月 25 日),多部门联合开展信息核查,县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随机入户抽查(不低于 30%),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长期公示;四是审批总结阶段(9 月 26 日 - 9 月 30 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各乡镇汇总工作情况并上报。
八、本次活动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 “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集中力量整改,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 “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 的工作机制,县里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同步成立对应机构;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违规违纪的乡镇、部门及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无理取闹、煽动闹事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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