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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6-002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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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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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剧团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兰陵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剧团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兰陵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剧团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规范执行政策要求,切实繁荣农村文化、盘活农村文化资源、激发农村文艺人才潜力,推动农民剧团建设有序发展、文化惠民落地见效,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农民剧团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传递文化惠民温度、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农村文化生态的繁荣、农民群众的幸福感,以及乡村文化振兴的推进成效。在《方案》出台前,兰陵县农民剧团发展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农民剧团数量偏少、分布不均,部分团体规模小、实力弱,缺乏专业指导和规范管理;演职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演出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缺乏系统的扶持机制和演出平台,农村文艺人才的创作表演潜力未能充分激发,农村文化资源未能有效盘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惠民政策的落地实效。

与此同时,国家、省、市层面均在持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明确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培育基层文艺队伍、完善文化惠民机制,搭建多层次文化演出平台,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兰陵县农村文化发展实际,为破解农民剧团发展难题,规范农民剧团管理,激发农村文艺活力,搭建贴合基层、贴近群众的文化演出平台,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本《方案》,全面推进农民剧团培育发展,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兴盛,切实把文化惠民落到实处。

二、起草依据

《方案》的起草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兰陵县农村文化发展实际和农民剧团现状,确保政策的合规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起草依据包括:

1.上级政策文件:重点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文化振兴、农村文化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文化惠民政策,借鉴上级关于培育基层文艺队伍、推进送戏下乡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农民剧团培育发展方向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文化惠民、服务基层的工作任务。

2.兰陵县实际情况:结合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口分布、农村文化资源现状、农民剧团发展基础,针对以往农民剧团管理松散、专业不足、扶持缺位、平台有限等突出问题,立足县乡两级管理实际,借鉴外地农民剧团培育发展的先进经验,制定贴合兰陵实际、可落地、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同时结合全县文化惠民工作实践,确保政策能够切实解决农民剧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文化繁荣。

三、与上级政策文件的异同对比

《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文艺队伍培育的核心要求,同时结合兰陵县实际作出了针对性安排,与上级政策既保持高度一致,又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具体异同如下:

(一)相同点

1.核心目标一致:均以繁荣农村文化、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核心,致力于激发农村文艺人才潜力、完善文化惠民机制,推动基层文艺队伍建设,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与省、市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相契合。

2.基本原则一致:均坚持群众导向、服务民生,强调规范管理、专业提升,注重政策扶持、平台搭建,要求推动文艺工作深入基层、扎根群众,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与上级关于基层文艺队伍培育、送戏下乡的工作原则和要求保持统一。

3.推进方向一致:均聚焦基层文艺队伍培育,注重强化专业指导、落实扶持政策、搭建演出平台,推动基层文艺团体规范化发展,助力文化惠民工程落地,与省、市培育基层文艺队伍、繁荣农村文化的推进方向高度匹配。

(二)不同点(兰陵县特色)

1.队伍组建更具针对性:上级政策侧重明确基层文艺队伍培育的总体方向,《方案》结合兰陵县各乡镇人口规模,明确了差异化的剧团组建标准——辖区人口10万人(含)以上的乡镇可培育扶持不超过2支,10万人以下的乡镇培育扶持1支,全县合计扶持22支,同时明确了剧团组建的具体条件(演职人员不少于15人、具备基本演出设备和独立演出能力),让队伍组建更贴合县域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2.管理机制更具精细化:上级政策对基层文艺队伍管理提出原则性要求,《方案》建立了“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双重管理机制,明确各乡镇负责剧团组建、日常管理和考核,县文广新局负责审查认定、发放《演出资格证》,县柳琴戏艺术中心、县文化馆负责业务指导,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同时细化了动态管理措施,确保剧团规范运行。

3.扶持保障更具实操性:上级政策对基层文艺队伍扶持多为原则性引导,《方案》建立了县乡财政分级负责的奖补机制,明确对考核合格的农民剧团予以财政补贴,对表现突出的剧团给予音响、服装、道具等物资资助;同时将剧团培育发展情况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宣传文化工作考核,形成“扶持+考核”的闭环,更能调动各乡镇和剧团的积极性。

4.服务群众更具精准性:上级政策强调送戏下乡、服务群众的总体要求,《方案》结合兰陵实际,创新推行“订单服务+菜单服务”模式,要求剧团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由群众自主选择剧团、剧种和剧目;同时明确演出活动结合农时节令,就近开展演出,还组织优秀剧团巡演、汇演,让文化服务更贴近群众、更具实效,贴合兰陵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

四、核心内容补充说明

《方案》的核心是推动农民剧团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搭建多层次文化惠民演出平台,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明确组建标准、强化专业指导、落实扶持政策、规范考核管理,培育一批扎根基层、技艺过硬、群众认可的农民剧团,形成“专业院团为骨干、农民剧团为辅助、社会团体为补充”的文化下乡演出机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方案》中所有规定均围绕“繁荣农村文化、服务农民群众”展开,比如明确剧团组建条件、强化业务培训,是为了提升演出质量;搭建演出平台、推行订单和菜单服务,是为了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落实财政补贴、完善考核机制,是为了保障剧团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方案》明确演出活动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移风易俗相结合,让文化惠民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本《方案》由县文广新局牵头负责解释,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答和规范处理,保障农民剧团培育发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推动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惠及更多农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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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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