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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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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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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文字解读】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意义:锚定便民初心,破解基层服务痛点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是政务服务的“神经末梢”,是直接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近年来,兰陵县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基层便民服务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随着群众对政务服务便捷化、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基层便民服务领域仍存在诸多短板:部分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善,无法满足群众集中办事需求;服务事项进驻不全面、流程不规范,存在“多门跑、多头跑”现象;服务标准不统一、人员配备不足,帮办代办服务覆盖面不够,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就近办、便捷办”的需求;部分服务窗口功能定位不清晰,与兰陵县“沂蒙红”小兰帮办等优质服务举措的衔接不够紧密,影响了基层政务服务的整体效能。

在此背景下,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要求,兰陵县结合县域实际出台本《通知》,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基层便民服务的各个环节,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从“有场所”向“优服务”转变、从“能办事”向“办好事”转变。同时,通过构建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办好事,切实提升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与兰陵县后续推行的“沂蒙红”小兰帮办、项目管家等便民服务举措一脉相承,共同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便民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明确建设方向,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核心目标,聚焦“规范”与“便民”两大关键词,提出了清晰的时间节点和建设要求,与兰陵县政务服务便民化的整体方向高度契合。

核心目标是通过“六个规范”,即规范功能定位、规范场所建设、规范事项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规范人员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打造成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舒心、更放心。

时间节点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地见效。同时,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线下实体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建成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域覆盖”,打破政务服务的层级壁垒,让政务服务资源真正下沉到基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后续“沂蒙红”小兰帮办等服务举措向基层延伸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聚焦“六个规范”,推动基层服务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四大主要任务,围绕“六个规范”展开,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可操作的要求,兼顾规范性和实用性,同时预留了合理的灵活调整空间,贴合兰陵县各乡镇(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还融入了帮办代办等核心服务理念。

(一)规范功能定位,明晰管理职责,筑牢服务根基

明确功能定位、厘清管理职责是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前提,《通知》分别界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核心职责,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确保各项服务有序推进。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政务服务的主阵地,核心职责涵盖七大方面,既是政务服务的办理平台,也是服务管理的统筹平台:一是承担辖区内政务服务和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实现“政务+党建”服务融合;二是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推动“一次办好”改革在基层落地;三是协调、监督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大厅工作人员管理,确保事项应进尽进、人员履职到位;四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群众办事疑惑;五是负责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提升服务质量;六是指导管理社区便民服务站,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七是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服务标准与县级政务服务保持一致,为“沂蒙红”小兰帮办服务在基层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社区便民服务站作为群众“就近办”的重要载体,定位为便民服务的延伸网点,重点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办事难题。其工作人员主要由村“两委”成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工作者兼任,既降低了人力成本,又能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熟悉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核心职责是承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相关政务事项的帮办代办服务,同时提供村级党务、村务及相关政策咨询解答,与兰陵县“沂蒙红”小兰帮办的无偿帮代办理念相契合,让群众足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规范场所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打造温馨便捷阵地

场所建设是标准化建设的基础,《通知》本着“因地制宜、优化完善”的原则,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场所建设提出了明确标准,既明确硬性要求,又兼顾灵活调整,同时注重服务环境的温馨化、智能化,贴合群众办事需求。

对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明确了四大建设要求:一是选址要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确保群众能够便捷到达;二是门牌标识统一规范,统一命名为“xx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固定在显著位置,方便群众识别;三是场所面积达标,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满足集中办公和群众办事需求;四是功能分区科学,采取柜台式办公模式,划分咨询帮办区、综合受理区、统一发证区、自助服务区等六大功能区,预留机动服务区,同时根据事项特点可设立固定专职窗口和机动窗口,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调整窗口布局,提升服务便捷度。

在设施设备配备上,明确了办公设备和服务设备的具体要求:办公设备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自助服务一体机、电子显示屏等,保障办公高效运转,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提供支撑,与兰陵县后续推行的智能审批、远程辅导等服务举措相衔接;服务设备需配备休息座椅、填表桌台、饮水机、免费WIFI等,兼顾实用性和舒适性,让群众办事更舒心。

对于社区便民服务站,同样明确了基础建设要求:需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标识统一为“xx镇(乡、街道)xx社区便民服务站”;办公设备满足复印、录入、出证等基本需求,同时配备休息椅、饮水机等便民设施;窗口设置上,原则上全部为综合窗口,承接全部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让群众在社区就能办理各类常见政务事项。

(三)规范事项流程,打造“高效窗口”,提升办事效率

事项流程规范是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通知》坚持“便民利企、应进则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围绕事项进驻、流程优化、指南公开等环节,推动基层便民服务提质增效,破解群众“办事慢、材料多、跑多次”的痛点。

一是规范事项进驻,各乡镇(街道)以权责清单中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编制并公开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事项统一进驻、动态管理,确保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社区便民服务站则按照“就近办”原则,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权限下沉,将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延伸至社区,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二是优化办理流程,对所有进驻事项,制定规范的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受理部门、办理依据、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核心信息,确保群众清晰知晓办事要求;同时,按照“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办理与送达”的基本规程,逐一优化事项流程,精简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避免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让群众办事更高效,这与兰陵县“小兰帮办”推行的并联审批、容缺办理等高效举措的理念相一致。

三是公开服务指南,将规范后的事项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在窗口统一摆放,方便群众取阅,确保群众办事“心中有数”,避免因不了解流程而多跑腿、跑冤枉路。

(四)规范服务标准,打造“优质窗口”,厚植便民情怀

服务标准是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核心,《通知》聚焦服务行为、帮办代办、人员管理等环节,明确服务标准,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从“规范”向“优质”升级,与兰陵县“沂蒙红”小兰帮办的服务理念深度契合,打造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一是推行“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均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丰富帮办代办途径,为群众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践行“代办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打造“政务服务快餐店”,这与兰陵县后续升级推行的“小兰项目管家”帮代办服务一脉相承,都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服务便捷度。

二是规范人员配备,明确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需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因人员频繁变动影响服务质量;人员数量上,乡镇(街道)级帮办代办人员原则上不低于辖区社区数量的2倍,社区便民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2名帮办代办人员,确保帮办代办服务全覆盖、无死角,这为“沂蒙红”小兰帮办服务在基层的常态化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力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切实提升群众的改革获得感,这与兰陵县对“小兰帮办”队伍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服务品质的做法相一致。

四、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为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知》明确了三项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引导,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求各乡镇(街道)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明确乡镇(街道)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细化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主动对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与“沂蒙红”小兰帮办等县级便民服务举措的衔接。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明确由县督委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在2020年底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规定给予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将帮办代办服务质量纳入考核范围,推动服务品质持续提升。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

要求各乡镇(街道)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打造基层政务服务品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同时,提高群众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群众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营造“人人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政务服务环境,后续也将结合“沂蒙红”小兰帮办等典型服务案例,进一步扩大基层便民服务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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