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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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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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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文字解读】兰陵县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破解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不畅的堵点问题,健全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兰陵县依据《兰陵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兰陵办发〔2018〕16号)精神,正式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作为兰陵县审管联动工作的核心统筹平台,明确了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成员构成、工作规则,为打通审批与监管衔接“最后一公里”、规范县域政务服务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以下从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实施意义等维度,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系统解读,助力各级各部门精准把握政策要求、高效落实工作部署。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导向:锚定改革痛点,强化协同统筹

自2018年兰陵县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来,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便利了企业群众办事,推动县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分离后,部分领域出现了部门协同不足、信息共享不畅、重大事项会商不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管联动的整体效能,制约了改革成果的进一步巩固。

在此背景下,《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其核心导向是立足县域审管联动工作实际,搭建一个统筹协调、高效联动的工作平台,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工作合力。通过明确联席会议的职责、成员和运行规则,推动各相关部门从“各自为战”向“协同发力”转变,重点解决审管衔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关键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协同高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核心内容解读:明晰职责、规范架构,确保有序运行

《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谁来统筹、谁来参与、做什么、怎么干”的核心问题,分三大板块明确了具体内容,构建了“权责清晰、架构合理、流程规范”的工作体系,确保联席会议高效有序运转。

(一)明确工作职责:聚焦核心任务,破解协同难题

联席会议的核心职责是统筹协调、破解难题、推动落实,具体涵盖四大方面,每一项职责都紧扣审管联动工作的关键环节,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政策落地统筹职责。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重要政策,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的整体工作。这一职责确保了上级改革部署能够精准传导、落地生根,避免出现政策执行“碎片化”“打折扣”的问题,推动全县审管联动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是信息共享推进职责。重点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管过程中的信息共享难题,推动建立审管信息双向推送认领机制。信息共享是破解审管脱节的关键,这一职责明确了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中的牵头协调作用,旨在打通审批与监管的“信息壁垒”,确保审批信息及时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信息同步反馈至审批部门,实现“审批有记录、监管有依据、衔接有保障”。

三是重大事项会商职责。针对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以及其他各类重大审批事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这类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牵扯多方利益,通过联席会议会商,能够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统筹兼顾各方需求,确保审批决策科学合理、合规合法,避免出现决策偏差、职责脱节等问题。

四是兜底保障职责。负责研究处理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涵盖审管联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特殊问题,确保联席会议能够全面覆盖审管衔接的各个环节,为审管联动工作提供全方位的统筹保障。

(二)明确成员构成:覆盖关键部门,凝聚工作合力

为确保联席会议能够有效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科学合理的成员构成,实现了审管联动相关部门的全覆盖,为协同发力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成员单位设置上,涵盖了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等25个相关单位,覆盖了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确保每一项审管联动工作都有对应的责任部门参与,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责任空转”。

在组织架构上,明确了“总召集人—召集人—成员”的层级体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统筹联席会议整体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协助总召集人推进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具体落实本部门在审管联动中的相关职责。同时,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后按程序调整,确保成员构成能够适应审管联动工作的动态需求。

为保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专门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三项核心职责:一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人员通知、材料准备等;二是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汇总并通报落实情况,确保会议决策落地见效;三是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中枢枢纽”作用。

(三)明确工作规则:规范运行流程,提升工作效能

为确保联席会议规范、高效运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详细的工作规则,涵盖会议召开、议题确定、人员配备、事项落实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落实”的闭环管理:

一是会议类型与召集方式。联席会议分为三种类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召开:全体成员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政策、统筹推进行政管联动整体工作;专题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聚焦某一具体的审管联动重要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联络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主要协调解决审管联动工作中的具体细节问题。三种会议类型相互补充,确保了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具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议题确定与参会安排。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征集,汇总后报总召集人同意,确保议题贴合审管联动工作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会成员单位,避免无关部门参会,提升会议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吸收其他有关单位参与,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

三是联络员配备要求。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联络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沟通、信息传递、事项对接等工作,确保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能够及时传达至本单位,本单位的工作进展也能及时反馈至办公室,打通工作衔接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会议筹备与事项落实。联席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办公室需将议题材料提前发送至各参会成员单位,方便参会人员提前熟悉情况、准备意见,提升会议讨论的针对性和效率;会议结束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需严格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会议决策落地见效,形成“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的工作闭环。

三、附件解读:明确组成人员,夯实落实基础

《联席会议制度》附件明确了兰陵县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详细列出了总召集人、召集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负责人,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确保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其中,总召集人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兴金担任,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对审管联动工作的高度重视;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杨俊勇担任,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具体承担本部门在审管联动中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精准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同时,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杨俊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为联席会议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实施意义与工作要求:强化协同发力,推动提质增效

(一)实施意义

《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是兰陵县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搭建了审管联动的统筹协调平台,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推动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有效解决了审管衔接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理顺了审批与监管的职责关系,提升了审管联动工作的整体效能;另一方面,它规范了审管联动的运行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避免了推诿扯皮、责任空转等问题,推动审管联动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通过重大事项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切实保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为兰陵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工作要求

为确保《联席会议制度》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联席会议在审管联动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及时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审管联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县域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督促职责,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进展、督促整改,确保《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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