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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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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11-2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兰陵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政策落地见效,破解县域农业发展融资瓶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兰陵政办发〔2018〕32号),结合县域农业发展实际,明确了工作方向、政策标准、操作流程及责任要求,以下从核心层面进行解读,方便各级各部门、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和执行。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意义

作为传统农业大县,兰陵县农业人口多、农业发展资金需求旺盛,但长期以来,农业经营主体因风险偏高、缺乏有效抵押品等问题,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部分经营主体被迫依赖民间借贷,既增加了融资成本,也潜藏社会风险。

为破解这一难题,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工作和农业信贷担保的相关部署,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县设立办事处,搭建“政、银、担”协同发力的服务平台。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核心是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向农业农村倾斜,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型升级,为县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动力,对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核心政策内容解读

本次政策以“鲁担惠农贷”为核心载体,明确了担保服务的关键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政策精准落地、便捷可享。

(一)明确服务边界,实现精准覆盖

1. 服务范围聚焦农业核心领域,重点覆盖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同时兼顾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避免政策偏离农业主业。

2. 服务对象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为主,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同时择优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兼顾不同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二)细化担保标准,降低融资成本

1. 申请条件简洁明确,要求经营主体具备“有信用、有规模、有经验、有效益、有主业、有需求”的“六有”条件,便于经营主体对照申请,降低准入门槛。

2. 贷款额度分类设定,贴合经营主体规模:普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元,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主体可放宽至最高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大农田基础设施项目最高可达1000万元,满足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3. 期限灵活适配农业生产周期,一般为1-3年,对回收期较长的种植养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农机购置等项目,可适当延长,避免还款压力与生产周期脱节。

4. 费用实行优惠管控,合作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经营主体实际承担利率上浮不超过30%;担保费率控制在1%-1.5%之间,且除贷款利息、担保费(或保证金保险费)外,不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5. 强化政策托底支持,市县财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担保风险由省农担公司、县财政、金融机构按6:2:2比例分担;同时,对支农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基层组织给予奖补,并按中央、省要求对政策性担保贷款项目给予贴息,提升各方参与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为确保“鲁担惠农贷”有序推进,明确了八步操作流程,实现申请、审核、审批、放款全流程规范化:经营主体向乡镇(街道)经管站提交申请→乡镇(街道)经管站初审→县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推荐→省农担公司办事处与合作银行协商立项→双方实地尽职调查→银担双方分别评审→签署相关合同→合作银行放款,各环节衔接有序,明确时限与责任,提升服务效率。

三、解读总结

本次实施意见的核心是通过搭建“政、银、担”协同平台,以“鲁担惠农贷”为抓手,破解农业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引导资金流向农业农村领域。政策既明确了服务边界、标准和流程,让经营主体“懂政策、会申请、能受益”,也为县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执行,将有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转型升级,切实助力兰陵县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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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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