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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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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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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落实临沂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兰陵县落实临沂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让广大群众、农机经营使用者及各乡镇、相关部门清晰掌握《兰陵县落实临沂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核心内容,明确创建工作的背景、目标、任务及要求,切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落地见效,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助力农业农村发展,现对《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解读,重点突出政策背景、起草依据等核心要素。

一、政策背景

当前,农业机械化已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兰陵县作为农业大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年底,全县农作物综合机械化作业率已达到91.31%,成功入选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山东省“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同时也面临着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加大、部分农机手安全意识薄弱、违法违规作业等问题,农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在此背景下,临沂市启动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旨在全面提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兰陵县此前已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响应市级创建部署,补齐农机安全监管短板,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的起草严格遵循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兰陵县实际情况,主要依据以下文件精神:

1.国家层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明确了农机安全管理、登记、培训、驾驶证管理等核心要求,为农机安全监管提供了根本遵循。

2.市级层面:《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21号),这是本次兰陵县制定实施方案的直接依据,确保兰陵县创建工作与市级部署同频同步、无缝衔接。

3.县级层面:结合兰陵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立足县域农机安全生产实际,针对本地农机监管特点、隐患排查重点,制定贴合实际、可落地、可执行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贴合兰陵实际、取得实效。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核心,聚焦“压实安全责任、实施新颁规章、强化政策措施、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六大重点,扎实做好农机安全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助力临沂市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四、核心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核心目标,既要巩固兰陵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成果,也要助力临沂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具体目标如下:

1.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保持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量化目标:到2018年底,实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切实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率。

五、实施步骤(分三阶段推进)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明确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1.准备阶段(2018年8月11日—9月14日):制定兰陵县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回头看,全面梳理过往创建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后续创建工作做好准备。

2.集中排查阶段(2018年9月15日—10月14日):将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月”“大快严”“打非治违”“三秋”作业监管等安全行动结合,由农业、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安全宣传、农机手培训,健全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5日—12月30日):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确保达到市级创建要求。

六、重点工作措施

为确保目标实现,《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大重点工作措施,明确各方职责、强化协同发力:

1.完善考核管理: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压实各级安全责任。

2.明确部门及乡镇责任:明确安监、交通、财政、农业、教体、交警、农机等部门及各乡镇的具体职责,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其中,农机部门严把农机入户、年检、培训关口,规范档案管理;公安、农机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设立农机安全员,摸清农机安全底数,开展隐患排查和培训。

3.建立事故预防应对机制: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分析事故成因,研究预防措施,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4.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启动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强化警示震慑。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

2.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明确目标、细化计划,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创建巩固任务。

3.强化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细化任务、创新举措,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八、解读总结

本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既是兰陵县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临沂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部署的具体行动,核心是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排查隐患、健全机制,防范农机安全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农机安全保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协同发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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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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