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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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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07-1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简明问答】《兰陵县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简明问答】《兰陵县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哪些房屋出现险情,会适用这个预案?

答:兰陵县范围内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只要发生倒塌、坍塌,或者承重结构出现严重损坏,可能威胁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都适用本预案。不管是居民住房、商业用房,还是公共服务用房,只要符合上述情况,都能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2.遇到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步该做什么?

答:首先要保障自身安全,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先开展自救、互救,比如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房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或房屋主管单位报告,不要拖延,以便相关部门快速赶到现场处置。

3.谁来负责统筹处理全县的房屋安全应急事件?

答:县里成立了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房产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还有住建、公安、消防、财政等多个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房产局,联系电话是0539—5288316,有相关情况也可直接拨打这个电话。

4.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在房屋安全应急工作中,主要负责什么?

答:实行“属地负责、分工协作”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本辖区内未被县直部门管理的房屋负责,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县直各部门各司其职,比如住建局管新建工程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局管户外广告牌引发的房屋安全问题,公安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消防大队负责专业抢险救援等。

5.日常如何预防房屋出现安全隐患?

答: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会定期排查自己负责管理的房屋,发现隐患会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如果不确定房屋危险程度,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出的危险房屋会上报县房产局备案。房屋产权人也有责任做好自有房屋的监护和维护,及时处理小隐患,避免酿成大问题。

6.房屋出现险情后,救援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怎么保障?

答:救援人员会先对现场安全进行评估,携带专业防护装备开展救援,确保自身安全;对于群众,相关部门会及时组织疏散转移,划定安全区域,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提供生活用品,同时做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全方位保障群众安全。

答: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分工协作”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本辖区内未被县直部门管理的房屋负责,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县直各部门各司其职,比如住建局管新建工程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局管户外广告牌引发的房屋安全问题,公安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消防大队负责专业抢险救援等。

7.房屋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后续工作怎么开展?

答:由县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统筹善后工作,相关部门会配合处理伤亡人员安置、家属救济补偿,以及受损房屋的拆迁、维修等事宜。参与救援的部门会清点救援装备、核算救援费用,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8.县里在房屋安全应急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主要有7项保障:一是建立预警和信息联络体系,公布报警电话,确保信息通畅;二是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编制具体的应急子预案;三是加强危险房屋的维修加固,及时排险;四是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装备;五是由县财政局保障应急资金充足、拨付及时;六是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人员培训;七是实行责任奖惩,对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

9.这个预案会一直沿用吗?如果需要调整怎么办?

答:不会一直沿用。如果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涉及的机构、职责有重大调整,又或者不适应实际工作需求了,会由县房产局组织修订,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重新发布。

10.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房屋安全应急工作中有什么责任?

答:房屋产权人要做好自有房屋的监护和治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生险情时,产权人和使用人要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听从政府和主管单位的指挥,有序疏散,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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