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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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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06-0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简明问答】兰陵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兰陵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让全县畜禽养殖户、相关部门及群众清晰了解《兰陵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切实推动政策落地,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逐一解答。

1.为什么要制定这份实施方案?

随着我县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影响群众生活环境。制定这份《方案》,就是为了规范废弃物处理方式,把这些“污染物”变成“宝贝”,既保护生态环境,又能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养殖和环保双赢,同时也是落实国家、山东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具体举措。

2.这份方案要实现什么目标?分几个阶段推进?

方案分三个阶段设定了明确目标,逐步实现废弃物全量利用、农牧循环:

第一阶段到2018年底,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全县大部分粪便、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规模养殖场基本都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初步建立处理利用模式。

第二阶段到2020年底,粪便、污水处理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所有规模化养殖场要么自己建好并用好粪污处理设施,要么委托专业机构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部配齐处理设施。

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全县畜禽粪污基本能全部得到处理利用,形成“养殖产生粪污、粪污滋养种植、种植支撑养殖”的循环格局。

3.养殖场在布局上有什么要求?不能随便选址养殖吗?

不是随便选址就能养殖的,方案对养殖布局有明确要求。首先要结合各乡镇的土地承载能力,土地能消纳多少粪污,就安排多少养殖规模,超过承载能力的要逐步减少养殖量。其次,鼓励养殖场往粮食主产区、果菜优势区转移,这样养殖产生的粪污能就近用于农田、果园施肥,实现“种养结合”,避免粪污堆积浪费和污染。

4.养殖场需要建设哪些粪污处理设施?有统一标准吗?

有的,方案明确了统一的设施建设标准,简单说就是“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

“一控”是减少用水量,从源头减少污水产生;“两分”是分开雨水和污水、分开干粪和湿粪,避免混合污染;“三防”是处理设施要做好防渗、防雨、防溢流,防止粪污渗漏污染地下水或雨水冲刷流失;“两配套”是必须建好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专门存放粪污;“一基本”是确保粪污能做到无害化处理,最终实现资源化利用。

5.不同规模的养殖场,粪污处理有不同要求吗?

有的,方案针对不同规模养殖场制定了差异化要求:

大型规模养殖场:鼓励自己处理粪污,比如生产有机肥,或者流转土地,用粪污施肥,实现就近消纳。

中小型养殖场户:可以联合建立合作处理中心,统一收集、运输、处理粪污,也可以委托专业的粪污处理机构来处理,不用自己单独建设复杂的处理设施。

同时,县里会扶持建设专业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搭建收集、转化、利用的网络,方便各类养殖场处理粪污。

6.有哪些实用技术可以帮助养殖场处理粪污?

方案推荐了很多简单实用的技术,分三个环节:

源头减量:采用干清粪、雨污分流等方式,减少污水产生,比如不用水冲粪,改用人工或机械清粪,减少污水量。

过程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可以把粪污堆积起来自然发酵,大型养殖场可以生产有机肥;还可以用微生物技术除臭、灭蝇,减少异味和污染。

末端利用:把处理好的粪污全部还田施肥,或者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精准灌溉到农田;也可以把粪污转化为沼气等能源,实现变废为宝。

7.新建、改扩建养殖场,需要办理哪些环保相关手续?

新建或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首先要选在适养区内,不能在禁养区建设。其次,必须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养殖规模,要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要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要按照要求配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符合环保标准。如果没办环评手续,或者没按要求建设配套设施,环保部门会依法处罚。

8.县里有哪些政策支持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

县里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重点有三类:

一是设施建设支持:扩大对规模化养殖场改扩建的扶持范围,重点补贴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扶持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中型沼气工程等,符合标准的生物质气还能接入城镇燃气管网。

二是财税补贴:推进农牧循环工程,鼓励用粪污制作的有机肥替代化肥;购买粪污处理相关农机设备,可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整合各类环保、涉农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

三是用地用电优惠:粪污处理、有机肥生产等设施用地,可优先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规模养殖场内的养殖及粪污处理相关活动,执行农业用电价格,降低养殖成本。

9.哪些部门负责推进这项工作?各自分工是什么?

县里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也会成立相应机构,分工明确: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开展日常检查、监测,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畜牧部门:负责指导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和组织粪肥还田,指导农民科学施用有机肥。

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工作负总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任务,做好日常监管。

10.普通养殖户能获得技术指导吗?去哪里咨询相关问题?

可以的。方案明确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畜牧、农业等部门会定期开展粪污处理、粪肥还田等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户能科学处理粪污。如果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当地乡镇政府、县畜牧局或县环保局,相关部门会及时解答政策和技术问题。

11.不按要求处理粪污,会有什么后果?

方案明确要严格执法监管,对未按要求处理粪污、造成污染的养殖场,环保部门会依法处罚;对未执行环评、“三同时”等制度的规模化养殖场,也会依法查处。同时,相关工作会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污染严重的,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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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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