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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6-0016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8-05-15
  • 发布日期 2018-05-15
  • 生效日期 2018-05-15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社区会计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
【文字解读】《兰陵县社区会计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兰陵县社区会计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规范执行政策要求,切实提升全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农村财务管理是基层治理的“钱袋子”,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稳定大局,以及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地生根。在《办法》出台前,兰陵县农村财务管理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自然村会计由本村人员担任,缺乏专业素养,记账不规范、流程不清晰;部分村财务监督缺位,存在资金管理不透明、票据使用不规范等情况,甚至出现坐收坐支、白条顶库等问题,不仅损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还容易引发党群干群矛盾。

与此同时,国家、省、市层面均在不断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强调要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强化财务监督、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结合兰陵县农村实际,为破解基层财务管理难题,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本《办法》,在全县推行社区会计聘任制和职业化管理,从根本上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二、起草依据

《办法》的起草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兰陵县实际情况,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主要起草依据包括:

1.国家层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村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职责权限和管理规范,是《办法》制定的根本遵循,与国家关于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

2.上级政策文件: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村级会计队伍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重点参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山东省对村财会人员任用规范的相关规定,确保政策方向不偏离上级要求。

3.兰陵县实际情况:结合全县农村社区布局、村级财务管理现状,针对以往会计管理松散、专业能力不足、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立足乡镇(街道、开发区)管理实际,制定贴合本地、可落地、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同时借鉴了兰陵县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实践经验,确保政策符合县域实际需求。

三、与上级政策文件的异同对比

《办法》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核心要求,同时结合兰陵县实际作出了针对性安排,与上级政策既保持高度一致,又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具体异同如下:

(一)相同点

1.核心目标一致:均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致力于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国家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总体目标相契合。

2.基本原则一致: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调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要求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等要求,与上级关于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导向保持统一,同时符合《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

3.监督导向一致:均注重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明确会计人员的监督责任,要求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票据使用,杜绝坐收坐支、白条顶库等违规行为,与上级政策中强化村级财务监督、防范集体资产流失的要求高度匹配。

(二)不同点(兰陵县特色)

1.管理模式更具针对性:上级政策多强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总体方向,而《办法》结合兰陵县农村社区布局特点,明确实行“乡镇考、乡镇聘、社区用”的职业化管理模式,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统一聘任社区会计,打破了以往自然村自行任用会计的松散模式,实现了会计管理的集中化、规范化,更贴合县域农村实际。

2.人员配置更具实操性:上级政策对村级会计的管辖范围未作具体明确,《办法》结合全县自然村分布情况,明确每名社区会计原则上负责10个自然村左右的账目,将原自然村会计调整为报账员,既解决了以往会计人员分散、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又实现了“专业会计+基层报账”的分工协作,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与山东省规范村财会人员任用程序的要求相衔接,进一步细化了人员配置标准。

3.考核激励更具刚性:上级政策对会计人员的工资报酬、考核管理多为原则性要求,《办法》明确社区会计工资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构成,结合乡镇经管站和社区的双重考核确定报酬,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解聘机制——对违规操作、监督不力的会计和报账员,实行“一次通报、二次解聘”,奖惩分明,更能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这是结合兰陵县基层管理实际作出的刚性安排。

4.监督措施更具精细化:上级政策强调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总体要求,《办法》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具体措施,比如明确备用金最高限额为2000元,要求每月张贴现金收支公布榜并在乡镇微信平台公开,每季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财务收支情况,还推行差异化管理,对财务管理薄弱的村重点监管,同时借鉴了兰陵县“码上监督”“阳光票决”等监督经验,让监督更具体、更落地,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核心内容补充说明

《办法》的核心是实现社区会计“职业化管理”,简单来说,就是让社区会计从“兼职、松散”变为“专职、规范”:社区会计由乡镇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发薪,具备专业的财务能力;原自然村会计不再负责记账,只负责报账,形成“专业会计管账、基层报账员对接”的分工模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办法》中所有规定均围绕“规范管理、保障权益”展开,比如大额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工程款直接打入收款人账户、票据统一领取和回收等,都是为了杜绝资金管理漏洞,确保村集体资金用在实处;而严格的解聘机制,是为了强化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本《办法》由县农业局经管中心负责解释,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答和规范处理,保障政策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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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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