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的关键抓手。长期以来,我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存在环节多、部门散、流程繁、时限长等问题,多个审批部门各自为战、审批流程相互脱节,企业办事需反复跑、多头跑,不仅增加了企业办事成本,也制约了项目落地速度,难以适应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放管服”改革的现实需求。为破解这一痛点难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兰陵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实施意见》(兰陵政字〔2017〕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立足县域实际,借鉴省市先进经验,构建起“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缴费、统一发证”的审批新模式,为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审批服务保障,推动项目快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本次解读将全面拆解《实施意见》核心内容,阐释政策内涵、执行路径和实践意义,助力各级各部门精准落实、企业群众全面理解,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一、政策出台背景:锚定改革方向,破解审批痛点
《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我县贯彻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县域发展实际、破解审批堵点难点的现实举措,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从上级部署来看,山东省、临沂市先后印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提升审批效率,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其中,临沂市专门出台《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实施意见》,为我县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遵循和实践指引。兰陵县主动对标省市要求,结合本地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际,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制定本《实施意见》,确保上级改革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从县域实际来看,此前我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存在诸多堵点:一是审批环节繁琐,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需经过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审批,流程衔接不畅;二是部门协同不足,各审批部门各自审批、信息不共享,存在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审查等问题;三是审批时限过长,部分审批事项衔接不畅,导致项目审批周期久、落地慢;四是企业办事不便,企业需往返多个部门、多个窗口,耗时耗力,办事体验不佳。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投资建设项目落地效率,也影响了我县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亟需通过系统性改革,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审批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破解审批痛点难点。
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的出台,搭建起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制度框架,通过流程再造、机制创新、服务优化,推动审批模式从“分散审批”向“集中联审”转变,从“企业跑”向“政府办”转变,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投资、推动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与审批范围:明确改革方向,划定实施边界
《实施意见》明确了联审联办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审批范围,为改革工作划定了清晰的方向和边界,确保联审联办工作有序推进、精准落地。
(一)总体思路
《实施意见》确立了“依托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的总体思路,核心是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搭建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平台,整合涉及投资建设项目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合并服务事项、后移前置条件关口等方式,构建高效便捷的审批模式。
具体而言,推行“咨询阶段联合告知、审批阶段联审联办”二级推进模式,确保企业在咨询阶段就能明确全部审批事项和材料要求,在审批阶段实现多部门协同推进;建立“初审确认、容缺办理、疑难会商、协助报批”四项保障机制,破解审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协助;最终实现“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缴费、统一发证”的目标,推动投资建设项目快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审批范围
为确保联审联办工作精准发力,《实施意见》明确了审批范围——全县涉及县级行政许可的投资建设项目,涵盖各类工业、民用、公共设施等投资建设项目,只要涉及县级行政许可审批的,均纳入联审联办范围。
这一范围的划定,既避免了联审联办工作“全覆盖”带来的压力,又确保了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批效率提升,实现了“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面覆盖”的目标,让所有涉及县级许可的投资建设项目都能享受到联审联办的政策红利。
三、核心审批流程:分阶段推进,全流程闭环管控
《实施意见》将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了办理时限、核心事项和办理要求,通过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理、集中串并联审批、全程领办代办”,构建起全流程闭环管控的审批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高效衔接、限时办结。
(一)立项阶段:筑牢项目审批基础,限时7个工作日办结
立项阶段是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首要环节,《实施意见》明确该阶段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核心是完成项目审批的基础手续,为后续审批工作奠定基础。
办理流程方面,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政府投资项目需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规费后,可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交审批申请。综合受理窗口会协助企业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办单》,上传项目基本信息至联审联办系统,并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和企业召开联合告知会议,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事项目录和申报材料清单,避免企业反复补充材料。同时,综合受理窗口与企业签订《委托书》,全程代企业办理中间手续、接收相关证件,实现“企业少跑腿、政府多办事”。
该阶段需完成的核心事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土地预审、抗震设防预审、规划选址、环评报告、节能报告等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以及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查,严格按照时限办结:县发改局1个工作日完成立项批复,县地震局、文广新局各1个工作日完成相关审核,县环保局2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报告表、报告书需额外增加公示期),县安监局4个工作日完成安全条件审查,县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分别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和土地不动产登记发证。所有审批结果均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向企业反馈,确保流程规范、高效。
此外,该阶段还明确了可启动但不必完成的事项,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等,企业可提前准备,在后续阶段按时备妥相关材料,避免耽误整体审批进度。
(二)规划许可阶段:规范项目规划设计,限时9个工作日办结
规划许可阶段是规范项目建设布局、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的关键环节,《实施意见》明确该阶段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核心是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的审定和规划许可审批。
该阶段需完成的核心事项包括审定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编制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提交至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受理窗口转送县规划局审核。县规划局在4个工作日内审定详细规划,3个工作日内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方案通过技术审查会审查并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意见,所有审批结果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反馈企业。
同样,该阶段也明确了可启动但不必完成的事项,涵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人防工程相关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企业可在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定后,提前启动相关事项的办理和材料编制工作,在后续施工许可阶段按时完成,提升整体审批效率。此外,企业在办理完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和建设工程报建后,可依法组织工程招投标,实现流程并行推进。
(三)施工许可阶段:打通项目开工堵点,限时4个工作日办结
施工许可阶段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关键环节,《实施意见》明确该阶段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核心是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开工。
工程招投标完成后,企业备妥申报材料提交至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即时移交相关审批部门,启动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安全报监等多项手续,这些手续均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待企业缴齐相关费用且材料齐全后,综合受理窗口组织各审批部门集中打印审批证件,审查后移的前置条件和押后提供的非要件材料,确认符合要求后,各部门加盖公章,县住建局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移交企业,实现“一窗领证、一次办结”。
该阶段最大的亮点是实行“一窗收费、一站式减免”模式:综合受理窗口代企业办理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缴纳,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对棚户区改造、自建人防工程、政府投资工程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费用减免,有明确减免依据的,窗口直接减免;需报请县政府批准的,综合受理窗口协调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竣工验收阶段:强化项目收尾监管,限时4个工作日办结
竣工验收阶段是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道关口,《实施意见》明确该阶段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核心是通过联合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建设标准、安全规范和环保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综合受理窗口组织规划、住建、消防、人防、综合行政执法、气象、水利、地震等多个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验收事项涵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消防验收、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等13项内容。《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联合验收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组织,各部门不得再组织单独验收,避免重复验收、多头验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标志着项目正式通过验收,可投入使用。
四、工作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为确保联审联办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缴费、统一发证”六项工作程序,构建起规范化、标准化的审批流程,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高效运转。
1. 一窗受理:综合受理窗口作为唯一接件、转件窗口,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统一接件、分送、告知等工作,涉及并联审批的部门不得重复接件。窗口实行“一号制”管理,向企业发放《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手册》,指导企业一次性填写完整相关材料,初步审查后通过联审联办系统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实现“一次提交、全程流转”。
2. 同步审查:各审批部门收到材料后,即时开展审查,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反馈受理、不予受理或一次性补齐补正意见,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告知企业。针对部门间互为前置的申报材料,将审核环节后移至施工许可证发放前,不列入补齐补正范围;属于非要件材料的,企业书面承诺提供时限后,可容缺办理,避免因材料缺失耽误审批进度。
3. 并联审批:根据项目审批阶段特点,实行局部并联和环节并联,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多部门同步审查、同步办理。立项阶段实行安评、能评、环评等同步审查,规划许可阶段实行规划设计联办、施工图联审,施工许可阶段实行各项规费缴纳和手续办理同步推进,竣工验收阶段实行多部门联合验收,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
4. 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及时将审批结果移送综合受理窗口并上传至联审联办系统。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办结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由综合受理窗口告知企业延期办理。审批过程中,企业补齐补正材料、专家评审、公示等时间不计入部门办理时限,确保审批效率不受非主观因素影响。
5. 统一缴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发证前统一缴纳,避免企业多次缴费、多头缴费;企业选择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超市提供中介服务的,可通过第三方监管方式一次性缴纳全部中介服务费用,简化缴费流程。
6. 统一发证: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并上传至联审联办系统,待企业补齐押后提供的非要件材料、缴齐相关费用后,综合受理窗口组织各部门集中发放证件,实现“一次领证、全部办结”。
五、配套措施:强化支撑保障,破解改革堵点
为确保联审联办工作落地见效,《实施意见》制定了两项核心配套措施,聚焦审批前置条件简化和中介服务市场规范,进一步破解审批堵点、提升服务质量。
(一)简化审批前置条件,提升审批效率
《实施意见》在非区域性技术评价范围内,推行审批前置条件简化,推出六项具体举措,切实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审批门槛:一是明确县发改局、节能办分别牵头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评审和项目立项节能评审,规范评审流程;二是对不涉及严重水土流失区域的建设项目,取消水土保持前置审批,减轻企业材料准备负担;三是实行“三测合一”,对需向国土、规划、房产部门提报的测绘数据进行整合,避免重复测绘,减少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四是实行“多图联审”,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多项审查合并,由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避免重复审查;五是实行重点项目招投标平行作业,县级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完成建设工程报建后,即可进入招投标阶段,实现流程并行推进。
(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强化服务保障
中介服务是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环节,中介服务效率直接影响审批进度。《实施意见》聚焦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推出多项举措:一是清理现有中介组织,要求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中介组织全面脱钩,确保中介服务独立性;二是全面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引进和培育每类不少于3家的竞争性服务主体,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中介超市”,形成有效竞争,提升中介服务质量;三是规范中介执业行为,严格中介服务时限量化管理,推行服务承诺、一次告知、依规收费等制度,确保中介服务与行政审批同步推进;四是加强中介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介执业信用档案,建立诚信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将中介诚信状况与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六、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地见效
为确保联审联办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审批服务、协作配合三个方面,制定了全方位的组织保障措施,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策研究、问题解决和工作调度;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联审联办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 优化审批服务:县直相关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行政审批、服务和验收职能整合至行政许可科,相关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办理、集中服务”;创新内部审批机制,整合审批职能、精简审批环节,建立标准化审批、内部联席审批制度,推动审批提速;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各部门、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服务合力。
3. 强化协作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发挥牵头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审批台账、加强督导调度;发改、规划、住建等核心审批部门强化责任担当,按时限完成各环节审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对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主动指导企业准备材料,并安排专人协助办理;县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七、政策意义: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发展动能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从营商环境层面看,联审联办模式彻底改变了以往“分散审批、多头跑腿”的局面,通过“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全程代办”,大幅减少了企业办事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升了企业办事体验,有助于我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增强区域吸引力和竞争力。
从项目建设层面看,通过分阶段限时办结、多部门协同推进,有效破解了项目审批“慢、繁、难”等问题,推动投资建设项目快落地、早投产、早见效,为我县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助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政府治理层面看,联审联办模式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通过流程再造、机制创新,提升了政府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了部门协同配合,破解了“信息孤岛”和“部门壁垒”,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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