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繁琐、时限过长、环节冗余等痛点难点问题,兰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并印发《兰陵县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和操作遵循。以下从出台背景、核心目标、重点改革举措、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对《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帮助各相关单位、市场主体准确理解政策内涵、精准落实改革要求。
一、出台背景:锚定改革方向,贴合县域实际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质量和项目落地速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领域。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兰陵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深入贯彻《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实施意见》(兰陵政字〔2017〕52号)的基础上,聚焦审批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方式创新等核心需求,制定本《方案》。
《方案》的出台,既是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的政治责任,也是解决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堵点难点、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现实需要,更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项目快速落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方案》明确了改革的适用范围,将全县涉及县级行政许可的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纳入优化范围,其中工业建筑工程特指工业建设项目中的房屋建筑部分(不含工业设备安装),确保改革精准发力、靶向施策。
二、核心目标:明确时限要求,提升审批效能
《方案》围绕“精简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的核心导向,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为改革工作划定了“硬标尺”。从项目确立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审批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工作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依法公示、评估评价评审、听证、招标投标、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纳入该24个工作日的计算范围,既保证了审批效率,也兼顾了审批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其中,项目确立的起点有明确界定: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开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从获得规划设计条件开始,确保审批流程的起点清晰、权责明确。同时,《方案》针对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细化了各阶段审批时限,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审批类、核准类)全流程审批时限为24日,备案类为23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限更短,仅为18日,通过差异化时限设置,实现精准高效审批。
三、重点改革举措:多维度发力,破解审批难题
《方案》从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方式转变、并联审批、体系完善五个维度,推出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构建“全流程、全方位、全要素”的优化体系,切实为项目落地“松绑减负”。
(一)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分段管控、限时办结”
打破传统审批流程的碎片化壁垒,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划分为项目确立、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核心审批事项和办理标准,实现“分段管控、无缝衔接”。
项目确立阶段聚焦土地和项目合规性审核,主要包括选址意见、用地预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等事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重点推进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确保项目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施工许可阶段集中办理建筑工程、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报监),保障项目施工合法合规;竣工验收阶段整合住建、规划、国土资源、消防、人防等多部门验收及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额外增加综合验收备案,实现“一次验收、全面办结”。同时,将企业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各类评估评价评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同步办理或并行推进,避免流程脱节、重复跑腿。
(二)精简审批环节,实现“减项瘦身、优化条件”
坚持“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进行全面精简优化,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一是整合同类审批事项,将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层级;二是取消不必要审批环节,对于带方案出让的土地项目,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避免重复审查;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减少审批事项数量;三是优化审批条件,明确社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确定发包方式,充分赋予企业自主权;取消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简化验收流程。
(三)转变审批方式,实现“创新赋能、便捷高效”
突破传统审批模式局限,推出四项创新举措,提升审批灵活性和便捷度。一是推行模拟审批,审批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期提前介入,审核项目资料并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土地出让后直接转入正式审批,缩短项目落地周期;同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由核准改为备案,推行竣工预验收制度,进一步提升效率。二是实行容缺受理,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等事项中,允许申请人在核心材料齐全、非关键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先获取预审意见,待条件完备后再转换为正式审批;明确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合理调整审批时序,为项目推进“提速”。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获得行政审批决定或核准,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四是深化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建设单位只要具备施工图通过技术性审查、质量安全责任明确两项条件,即可开展基坑开挖和地基处理,住建部门同步介入监督,不再等待施工许可证办结,同时探索大型项目施工许可证分段审批,进一步缩短施工周期。
(四)推行并联审批,实现“多线并行、协同高效”
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审批流程从“串联”向“并联”转变,实现多部门、多环节协同推进。一是推行联合评审,将项目前期涉及的可行性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等各类评估评审事项,整合办理流程,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统一反馈,严格控制办理周期。二是推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规划部门审查时可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暖等专营单位意见,审查重点聚焦规划条件、建设条件等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简化审查内容。三是完善数字化多图联审,全面推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同一项目的建筑工程、消防、人防、防雷等施工图一次性网上报审,加强部门监督,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四是推行联合测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房产测绘、规划核实测量等相关测量工作“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多头跑腿。五是推行联合验收,整合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多部门验收职能,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验收图纸和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解决“多头验收、重复验收”问题。
(五)完善审批体系,实现“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构建“六个一”审批体系,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行“标准地”制度,将项目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实现项目建设全流程管控。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模式,实现“一窗办多事”,解决“一事跑多窗”问题。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归并同类信息和材料,削减不必要申报要件,每个审批阶段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减少企业材料报送负担。四是“一站办理”各类专营手续,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暖等报装一站式服务窗口,精简报装手续,推动专营设施与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接入。五是“一个系统”集中统一管理,整合现有信息平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各层级信息互联互通,审批过程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六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规程,完善协调机制和督办督查制度,推行帮办(代办)服务,确保审批各环节无缝衔接。
四、保障机制:强化支撑,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方案》从统筹保障和组织保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全方位保障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一)统筹保障措施:夯实改革基础,规范审批运行
一是开展颗粒化改造,以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为切入点,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拆分,确保每个事项都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可在线上线下直接办理,并同步制定标准化流程,提升审批规范化水平。二是转变监管方式,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加强事后核查,对未履行承诺的申请人,采取整改、撤销审批决定等惩戒措施,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实现行政审批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交互,对失信行为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提高失信成本。
(二)组织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改革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兰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的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地。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建立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问责;各部门同步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三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改革举措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理解支持,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提升企业获得感,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此外,《方案》明确,若与《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的实施意见》(兰陵政字〔2017〕52号)内容不一致,以本《方案》为准,确保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为改革工作提供清晰的执行依据。
此次《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兰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能,有效破解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持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为兰陵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提速、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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