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各乡镇、相关部门以及广大养殖户清晰理解《兰陵县规范畜禽养殖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方案》(兰陵政办发〔2017〕33号)的核心内容,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解决农村养殖污染问题,助力畜牧业绿色发展,现用通俗语言对该政策进行全面解读,重点说明大家最关心的建设要求、补贴标准、办理流程和责任要求。
一、政策出台的核心目的
以前农村不少养殖户分散养殖,粪便、污水随意排放,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村民生活。这次出台政策,核心就是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引导大家从分散养殖转向集中养殖,打造绿色、环保的畜牧业模式,同时也能帮助养殖户稳定增收。简单说,就是“集中养殖、统一治污、保障收益”,既保护生态环境,又让养殖户能安心养殖。
政策依据《畜牧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所有要求都符合国家和省里的环保、养殖规范,确保养殖活动合法合规。
二、核心要求:哪些区域能养、怎么养
(一)养殖区域有明确划分,禁养区绝对不能搞规模化养殖
全县养殖区域分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具体划分参考2014年县里的相关方案和各乡镇的具体规定)。其中,禁养区内不允许搞任何规模化养殖,已经在禁养区养殖的专业户,必须全部搬到指定的养殖区域,不能再在禁养区继续养殖。
养殖小区要建在适养区,而且得远离居民区和城区,由各乡镇统一规划,打破村与村的界限,每个乡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一个或多个养殖小区,集中管理、集中治污。
(二)养殖小区建设有标准,环保和防疫都要达标
建设养殖小区不是随便搭几间棚就行,必须符合以下4个核心标准,确保环保达标、防疫到位:
1. 粪污处理要到位:根据养殖规模,必须建粪便和雨水分流的设施,还要有粪便、污水储存的地方,以及粪污处理、无害化处理的设施(比如沼气池、堆沤场、有机肥加工设备等);如果自己不建,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帮忙处理粪污。粪便发酵的场地要做好防雨、防渗漏、防外溢,确保粪污处理后达标,不污染环境,这也是最核心的环保要求。
2. 区域划分要清晰:小区里的养殖区、生活区、管理区要严格分开,不能混在一起;场内的净道(运饲料、运畜禽的道路)和污道(运粪便、运污水的道路)也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 消毒防疫要严格:小区大门口、生产区门口都要设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室里要有隔离衣、靴子、消毒设备等;圈舍门口也要放消毒盆。进出的车辆、人员都要及时消毒、做好登记;养殖的畜禽要按规定接种疫苗,圈舍要定期消毒,所有消毒、防疫情况都要做好记录,避免疫病传播。
4. 粪污处理设施有具体规格:参考标准为,存栏50-100头肉牛或200-500头生猪的小区,要建不少于50立方米的沼气池、60立方米的防渗漏沉淀池,以及40平方米的防溢、防雨、防渗漏储粪场。如果采用环保垫料养殖,可以适当减小沼气池的规模。其他畜禽(鸡、羊、奶牛等)按比例折算,比如1头猪相当于30只蛋鸡、60只肉鸡,10头猪相当于1头奶牛或2头肉牛,1头猪相当于3只羊,按这个比例对应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三、补贴政策:建设达标有资金扶持
只要养殖小区按标准建设完成,经县里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会给予资金补贴,补贴资金专门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如水、电、路)和粪污综合处理设施的建设,减轻建设负担。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猪舍、牛舍:每平方米补贴10元;
• 羊舍、禽舍、貂舍:每平方米补贴6元。
补贴资金会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标准足额兑现,确保补贴落到实处。
四、建设流程:明确时间节点,按步骤推进
整个养殖小区建设从手续办理到验收完成,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全部工作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分为3个阶段,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推进:
(一)手续办理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由乡镇政府牵头,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3项关键手续,每个手续都有明确责任人,确保高效办理:
1. 到县发改部门办理立项备案手续(责任人:张建军);
2. 到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利用备案手续(基本农田里不能建养殖小区),国土部门会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责任人:梁建新);
3. 委托第三方环评机构出具环评报告书,再到县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环保部门会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责任人:张庆鹏)。
(二)建设实施及安全监管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1. 由乡镇政府聘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对养殖小区进行专业设计,确保符合建设标准;
2. 聘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施工,乡镇政府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
3. 小区的附属设施(如办公用房、库房等)用地,不能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最多不超过15亩,而且严禁建2层以上的附属用房。
(三)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养殖小区建设完成后,由县畜牧局、环保局负责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养殖标准和环保设施是否达标;县财政局会聘请中介机构,核定小区的建设规模。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会按之前确定的补贴标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政策落地
为了确保养殖小区建设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县里制定了3项保障措施,明确各方责任:
1.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县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财政、环保、国土、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2. 属地管理,严格管控:养殖小区的建设和后续管理,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小区建成后,乡镇会指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确保小区内的粪便、污水能实现资源化利用,真正做到污染零排放。
3. 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养殖小区建设是县里重点民生工作,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工作。如果因为工作不力,引发群众信访,或者影响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总结
本次政策的核心是“集中养殖、环保达标、政府扶持、责任落实”,一方面通过建设养殖小区,从源头解决农村养殖污染问题,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资金补贴、简化流程、明确责任,为养殖户提供支持,帮助大家合法、规范养殖,实现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双赢。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推进工作,广大养殖户可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参与养殖小区建设,享受政策扶持,共同推动兰陵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