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答解读针对兰陵政办发〔2017〕31号《兰陵县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方案》,兼顾普通群众和相关矿业企业,用直白语言解答大家关心的各类问题,清晰易懂、方便查阅。
一、基础认知类
问:为什么要开展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
答:核心是保护兰陵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解决部分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问题,规范矿业开采行为,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互不冲突、良性发展,守护好咱们的生态家园。
问:本次需要清理退出的矿业权有哪些?
答:经全面排查,全县共有4宗矿业权与会宝岭水库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重叠,需按要求清理退出,具体包括3宗探矿权和1宗采矿企业扩界区域:1.老书房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2.鲁城—向城海绿石详查探矿权;3.南山村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4.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东部扩界批复区。
问:本次清理退出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答:核心是让上述4宗矿业权,退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区域,杜绝违规开采对保护区生态的破坏,同时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
二、操作流程类(企业重点看)
问:清理退出工作,第一步要做什么?
答:第一步是明确保护区的具体边界。目前我县4个保护区只有规划图,没有精准坐标,无法准确核算矿业权与保护区的重叠面积。相关部门会加快推进规划审批,尽快确定保护区具体边界,为后续清理退出工作提供依据。
问:不同类型的矿业权,退出方式有区别吗?具体怎么退?
答:有区别,按矿业权类型分类处置,流程简单易懂,企业可对照自身情况操作:
1.探矿权(3宗):等保护区边界明确、重叠面积核算清楚后,探矿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退出与保护区重叠的区域;不重叠的合法探矿区域,可按流程向上级部门申请变更探矿权,不影响企业正常合法探矿。
2.采矿权(1宗):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的东部扩界批复区,目前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明确退出范围后,直接向上级省市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范围,去掉与保护区重叠的部分即可。
问:参与清理退出的企业,会有相关补偿吗?
答:目前暂不涉及补偿,具体说明如下:3宗探矿权与保护区重叠的区域,尚未探明矿产储量,暂不补偿;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的扩界区域,因未交齐相关费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也暂不补偿。
三、时间节点类(企业必看)
问:整个清理退出工作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要求?
答:共分3个阶段,时间节点明确,企业需按时完成,避免影响自身权益:
1.调查摸底阶段(8月16日—9月15日):相关部门联合专业机构,摸清4宗矿业权与保护区重叠的具体面积、资源量等基础信息;县政府向涉及企业下发限期退出通知,明确具体要求。
2.退出实施阶段(9月15日—12月15日):企业需按通知要求,及时向县国土部门提交退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办理矿业权变更手续;拒不配合、不提交申请的,将依法注销其矿业权。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相关部门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规范矿业权管理和保护区保护,保障企业后续合法经营。
问:4宗矿业权,每宗的具体退出要求和时间是什么?
答:实行“一矿一策”,每宗矿业权的步骤、时间明确,企业可对照执行:
1.老书房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9月1日前确定退出面积、评估补偿事宜;9月15日前收到限期退出通知;9月30日前提交书面退出申请;10月30日前完成探矿权变更,拒不退出的依法注销。
2.鲁城—向城海绿石详查探矿权:9月1日前确定退出面积、评估补偿事宜;9月15日前收到限期退出通知;9月30日前提交退出申请;10月31日前完成探矿权变更,拒不配合的依法注销。
3.南山村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9月1日前确定退出面积、评估补偿事宜;9月15日前收到限期退出通知;9月30日前提交退出申请;12月15日前完成探矿权变更,拒不退出的依法注销。
4.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9月1日前确定退出面积、评估补偿事宜;9月15日前收到限期退出通知;9月30日前提交退出申请,同时重新核实资源量并报省厅备案;10月31日前重新编制扩界论证报告并上报评审;12月15日前上报材料,确定新矿区范围。
四、保障与监督类(群众、企业共同关注)
问:县里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这项工作吗?
答:有。县里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联合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统筹推进清理退出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退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问:企业和群众不了解政策,该怎么办?
答:相关乡镇和部门会主动向企业、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详细解读《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本次清理工作要求,让企业清楚该怎么做,让群众了解工作进展,争取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问:如何确保清理退出过程中,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答:相关部门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监管,督促企业立即停止在保护区内的勘查、开采活动,同时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工作,严防生态破坏,守护好咱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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