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规范保护区管理秩序,切实解决区域内突出问题,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8月12日印发《兰陵县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该文件予以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本解读延续此前统一逻辑,从出台背景、问题排查、整改目标、具体举措、责任时限五个方面,通俗解读文件核心内容,助力各相关单位、群众精准把握要求、推动落实。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文峰山自然保护区承载着区域生态涵养、文化遗产保护等重要功能,加强其管护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守护生态安全、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举措。为有效整治保护区及周边环境,规范开发建设活动,本次方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结合环保部等十部委相关监管要求,立足文峰山自然保护区实际排查情况制定,是针对性解决区域违规问题、规范管护、提升生态建设水平的专项攻坚文件。
二、全面排查摸清的核心问题
此前,县农业局联合尚岩镇、向城镇人民政府,对文峰山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及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明确问题分为“新增违规建筑”和“历史遗留问题”两类,具体明细如下:
1.新增违规建筑:朱后院村有20间临时安置房属于违规建设,占地面积达520平方米,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攻坚对象。
2.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林地相关,涉及河西、沟北、沟东、鄫城前4个村庄800亩林地,范围内有2户住户;二是历史文化古迹,共有11处,分别为鲁东革命烈士陵园、季文子墓、苍山暴动纪念碑、文峰祠、郭云芳墓、三清宫、丁秋生将军墓、赵博墓、曾明桃墓、横山惨案纪念碑、银厂惨案纪念碑,均为需要重点保护的文化资源;三是设施类,马后院水库设有看护房及防火检查站;四是村庄建筑,安庄北庄有110户居民、120处建筑物,马后院有3处房屋;五是农田资源,马后院、朱后院、枣庄、安庄、卞村等村庄共有农田870亩;六是古村落,城墙山山顶有一处占地30亩的古村落。
三、专项整改核心目标
本次攻坚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调度制度,以“集中整治、见底归零、彻底销号”为核心目标。通过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全面解决文峰山自然保护区内突出违规问题,妥善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管理,既要守护生态环境,也要兼顾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确保所有排查出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完成销号,推动保护区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本次整改明确总体完成时限为2018年11月1日前,由文峰山景区管委会、尚岩镇人民政府、向城镇人民政府共同牵头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限时办结。
四、三大具体整改举措
针对排查出的两类问题,方案制定了针对性强、可落地的三项整改举措,兼顾整治与保护、短期与长效,具体如下:
1.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广播播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自然保护区保护的相关部署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生态保护和文物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
2.推进违建拆除。重点针对朱后院村20间违规临时安置房,待社区还建工程全部完成后,组织安置点居民尽快搬迁至新建还建房,随后及时拆除临时安置点的全部建筑及配套设施,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恢复保护区原有风貌,确保违规建筑彻底清零。
3.健全长效管护。明确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的管护责任,加强对保护区内林地、古迹、设施、村庄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保护区正常秩序;责令尚岩镇、向城镇人民政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及日常管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防新增违规行为,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管理。
五、责任与时限明确
本次专项攻坚实行“多方联动、专人牵头、限时销号”的工作机制,明确三大核心责任主体及总体整改时限:文峰山景区管委会、尚岩镇人民政府、向城镇人民政府三方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全面统筹推进辖区内整改工作,确保所有突出问题在2018年11月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彻底销号,实现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规范管理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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