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宗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秩序,切实解决区域内突出生态及违规问题,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8月12日印发《兰陵县大宗山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兰陵政办发〔2017〕29号)。本解读延续此前解读逻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出台背景、问题排查、整改目标、具体举措、责任时限五个方面,全面拆解方案核心内容,助力各相关单位、群众准确把握文件要求、高效推进落实。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大宗山自然保护区是兰陵县生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其管护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守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保护区及周边环境整治,规范开发建设活动,杜绝违规行为破坏生态,本次方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结合环保部等十部委相关监管要求,立足大宗山自然保护区实际排查情况制定,是针对性解决区域历史遗留问题、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的专项攻坚文件。
二、全面排查摸清的核心问题(均为历史遗留)
此前,县农业局联合大仲村镇、矿坑镇人民政府,对大宗山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及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所有问题均产生于保护区成立之前,具体分区域梳理如下:
1.大仲村镇区域内:涉及林地4380亩、基本农田6000亩;核心区内有历史文化古迹朗公寺1处,占地50亩;临枣铁路从该区域农田穿过,占地50亩;朗公寺前有4家饭店,占地约5亩;大宗山中心路前有1家饭店,占地约0.5亩。
2.矿坑镇区域内:薛南村有基本农田1000亩,均为保护区成立前已存在的历史遗留地块。
需要明确的是,本次排查的所有问题均非保护区成立后新增违规行为,核心整治重点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违规设施(饭店),规范现有地块及设施管理。
三、专项整改核心目标
本次攻坚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调度制度,以“集中整治、见底归零、彻底销号”为核心目标。通过列出具体任务清单、强化针对性整改措施,全面解决大宗山自然保护区内突出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保护区管理秩序,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确保所有排查出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完成销号。
本次整改明确总体完成时限为2018年8月1日前,由大仲村镇人民政府、矿坑镇人民政府牵头落实,确保责任到人、限时办结。
四、四大具体整改举措(精准落地、有序推进)
针对排查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方案制定了四项可操作、强落地的整改举措,分步骤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如下:
1.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广播播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自然保护区保护的相关部署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2.开展专业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对保护区内5家饭店(朗公寺前4家、大宗山中心路前1家)进行全面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后续饭店拆除、相关赔偿工作提供科学、合规的依据,确保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3.限期拆除销号。组织工作人员对5家违规饭店开展动员工作,明确拆除时限,督促相关责任人按期拆除饭店建筑及配套设施;拆除完成后,及时上报县农业局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逐个完成销号,确保违规设施彻底清零。
4.健全长效管理。明确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的管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维护保护区正常秩序;要求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及管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防各类违规问题反弹。
五、责任与时限明确(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本次专项攻坚实行“属地负责、专人牵头、限时销号”的工作机制,明确两大核心责任主体及总体整改时限:大仲村镇人民政府由赵磊牵头,矿坑镇人民政府由卜祥彬牵头,全面统筹推进本辖区内整改工作,确保所有突出问题在2018年8月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彻底销号,推动大宗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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