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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05-19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简明问答】【文字解读】:《兰陵县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兰陵政办字〔2016〕8 号)
【简明问答】【文字解读】:《兰陵县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兰陵政办字〔2016〕8 号)

一、什么是兰陵县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答:是兰陵县为加强成品油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油品质量、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安全生产经营,依据临沂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覆盖成品油生产、运输、销售全环节。

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答:严格落实成品油生产经营准入标准,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和地下涉油窝点,整顿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从生产源头到零售终端全面提升成品油质量,最终实现成品油生产规范、经营有序、供应稳定。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聚焦 6 大核心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排查整治:

1.暂停受理上报新上加油站,依法关停、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加油站,规范现有加油站经营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排查无证无照涉油生产、调和企业,监管组分油及车用汽柴油流向,查处以次充好、冒充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

3.规范运输环节管理,审查运输企业资质,监控运输车辆,整治非法改装加油车、无证运输、违规灌装等违法行为;

4.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停止销售低于国 Ⅴ 标准车用汽柴油,严禁向汽车、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

5.加大监管检测力度,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每年实现 100% 监督抽查全覆盖,不合格企业依法从严查处;

6.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四、哪些单位是本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

答:实行 “属地管理 + 部门分工” 责任制:

1.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排查摸底;

2.核心责任部门:县经信局(牵头统筹,负责加油站管控)、县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监管)、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环节监管)、县工商局(负责销售环节监管、抽检);

3.配合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安监局等,按分工做好相关执法、监管工作。

五、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几个阶段推进?时间节点如何安排?

答:分四个阶段,为期半年,各阶段任务明确: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 月底前):宣传整治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全面排查辖区内成品油生产、运输、销售企业,建立整治台账,清理 “死灰复燃” 的非法加油站点;

2.整顿规范和治理阶段(5 月 —6 月):对需整顿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对整改不达标、应取缔的企业依法处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主体;

3.巩固提升阶段(7 月):开展整治 “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监管章程,推进成品油终端资源整合,加强行业自律;

4.督导检查阶段(8 月):各单位上报整治总结及台账,县专项督导组开展全面督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督办、约谈并追究责任。

六、如何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答:6 项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强化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建立违法线索通报、移交机制,联合开展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鼓励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建立企业 “黑名单” 制度,公开曝光违法企业;

4.创新整治方法:将专项整治与常规检查、综合督查与部门执法、整顿规范与质量提升相结合,精准施策;

5.严明执法责任:对整治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究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相关责任;

6.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整治政策和成效,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敦促企业守法经营。

七、专项整治期间有哪些报送要求?

答:实行周报表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主体:各乡镇及县工商、质监、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

2.报送内容:工作台账及周报表;

3.报送时间:每周四下午 5 点前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CSJMJ@163.com);5 月 28 日、6 月 28 日、7 月 28 日前,报送书面台账(需主要负责人签字)至县经信局;

4.联系电话:7138576。

案例一:兰陵县某非法加油站取缔案例

背景:兰陵县某乡镇存在一处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非法加油站,无安全防护设施,销售劣质成品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群众举报后,相关部门启动整治程序。

具体情况:经乡镇排查摸底,该加油站未办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属于非法建设、无照经营,现场存放的车用柴油经抽检,不符合国 Ⅴ 标准,涉嫌以次充好,且未配备消防器材、防渗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县经信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安监局、乡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当场查封该非法加油站,没收劣质成品油及经营设施,拆除违章建筑,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在辖区内通报曝光,防止死灰复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

案例二:兰陵县某加油站油品抽检不合格处置案例

背景:专项整治期间,县工商局对全县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抽检,兰陵县某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经检测,不符合国 Ⅴ 标准,属于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

具体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抽取该加油站车用汽油样品,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样品各项指标未达到国 Ⅴ 标准,违反了本次专项整治中 “停止销售低于国 Ⅴ 标准车用汽柴油” 的要求,该加油站此前未因油品质量问题被查处过。

处理结果:县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依法从严查处,责令立即停业整顿,没收不合格汽油,并处相应罚款;要求其限期整改,更换合格油品,整改完成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经营。同时,将该加油站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检频次,督促其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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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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