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金融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力量,更是破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瓶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县域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结合兰陵县农业特色鲜明、农村发展潜力巨大的实际,县政府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立足兰陵“蔬菜之乡”的产业优势,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支持体系,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县金融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以下从政策出台背景、总体要求解读、核心措施拆解、工作保障说明及政策意义五个维度,对《实施意见》进行全面细致解读,确保政策内涵清晰易懂、实操路径明确可行,助力各方精准把握政策导向、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一、政策出台背景:锚定乡村振兴需求,破解金融服务短板
兰陵县作为农业大县,蔬菜产业是县域核心优势产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达121万亩,产量预计505万吨、产值105亿元,培育了大蒜、牛蒡等特色品种,拥有众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乡村振兴潜力巨大、需求迫切。但在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我县金融服务“三农”仍面临诸多突出短板,成为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瓶颈:一是信贷供给总量不足,难以满足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等领域的大额资金需求;二是信贷结构不合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新业态的支持力度不足,绿色信贷、普惠信贷覆盖面有待扩大;三是金融服务模式单一,创新能力不足,难以适配农村缺乏有效抵押物、融资需求分散等特点;四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支付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部分偏远乡村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低;五是政银企农对接不够顺畅,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在此背景下,为切实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核心支撑作用,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破解我县金融服务“三农”的突出难题,整合金融资源、优化服务模式、强化政策保障,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农业聚焦、向农民延伸,《实施意见》应运而生。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我县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立足县域农业特色、破解发展瓶颈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兰陵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乡村振兴兰陵样板的重要举措,与我县后续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蔬菜产业体系建设等政策形成合力,全方位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二、总体要求解读:明确方向目标,锚定发展路径
《实施意见》开篇明确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涵盖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两大内容,为全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划定了总方向、明确了总目标,既立足当前需求,又兼顾长远发展,充分体现了兰陵特色和发展定位。
(一)指导思想:立足兰陵特色,锚定振兴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突出兰陵农业特色和产业优势,明确提出加快实施“一二三四五”战略,以三产融合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为双驱动,推动农业向三产融合的兰陵特色典范转型,农村向村容整洁、充满魅力的时代样板升级,最终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同时,明确了四大具体发展定位——打造中国高端优质蔬菜基地、山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高地、鲁南苏北乡村旅游胜地、齐鲁美丽宜居民生福地,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打造乡村振兴兰陵样板,这一指导思想既贴合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又紧密结合兰陵蔬菜产业优势和农村发展实际,为金融支持工作指明了核心方向。
(二)主要目标:量化指标导向,明确攻坚方向
《实施意见》设定了三个可量化、可落地的核心目标,分阶段、分领域明确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有考核、有成效,与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形成有效衔接。
一是信贷总量显著增加,明确了2018至2020年的阶段性信贷目标,力争2018年信贷投入总量达到245亿元,2019年达到270亿元,2020年突破300亿元,通过量化增长指标,倒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这一目标与我县后续金融支农实践相契合,如兰陵农商银行仅单家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就已突破200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达133.7亿元。
二是信贷结构明显优化,聚焦农村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提出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农户贷款和绿色贷款增长率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长率,推动信贷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破解以往信贷结构失衡、重点领域支持不足的问题,助力蔬菜精深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升级,这与我县推动绿色果蔬加工规上企业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链的目标高度契合。
三是金融服务持续提升,目标是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乡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提升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破解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这一目标在实践中逐步落地,如兰陵农商银行已在全县612个行政村实现无感授信100%全覆盖,建设社区金融综合服务点414处。
三、核心措施拆解:四大板块发力,精准赋能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四大板块、十一项具体措施,围绕“深化信贷供给、创新多元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健全配套政策”展开,每一项措施都精准对接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具有极强的实操性和针对性,同时融入了我县金融支农的实践经验,让政策更具落地性。
(一)深化农村信贷供给,筑牢资金保障根基
信贷供给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核心,《实施意见》从组织体系、信贷规模、政银企农合作三个方面,强化信贷供给,破解资金瓶颈,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1.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聚焦“机构下沉、服务延伸”,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定位和任务。农业发展银行重点强化民生工程政策性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提升融资可获得性;鼓励村镇银行在乡镇布设网点,拓展基层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农村服务网点投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探索成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的融资担保公司,破解担保难题;继续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丰富金融服务主体,形成“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这一体系在实践中已逐步完善,兰陵农商银行等机构已成为支农主力军,打造了“大挎包”等特色服务模式。
2. 保持信贷规模合理增长:贯彻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宏观审慎评估和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机构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支持蔬菜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园、科技园和田园综合体“二园一体”建设,支持终端型、体验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为争创全省农业“新六产”示范县提供金融配套,助力我县绿色果蔬加工产业链规上企业总产值稳步提升。
3. 深化政银企农互信合作:针对信息不对称这一突出问题,建立银企农对接长效机制,探索融资需求征集和共享机制,依托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实现“线上推介+线下对接”结合,提高融资对接效率。同时,推广“政银担”“政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政府担保增信和保险保障作用,分担银行信贷风险,增强金融机构投放意愿,这一模式已在我县葡萄种植、肉牛养殖等领域广泛应用,如兰陵农商银行通过“鲁担惠农贷”“沂蒙云贷”等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信贷支持。
(二)创新提升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适配乡村发展需求
结合兰陵乡村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金融服务更贴合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
1. 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紧扣脱贫攻坚任务,发挥金融扶贫职责部门牵头作用,敞口供应扶贫再贷款,开展“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三年专项行动,扩大扶贫信贷规模。推广“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等产品,引导资金、服务向贫困群体倾斜,通过产业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这一举措已取得显著成效,帮助众多农户通过特色种植、养殖实现增收。
2. 支持特色农业转型发展:立足兰陵蔬菜产业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向蔬菜产业集聚,推动特色农业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订单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产品,支持设施蔬菜、大蒜、牛蒡等规模化种植,延伸蔬菜产业链,支持蔬菜精深加工,提升产业附加值,这与我县打造绿色果蔬加工全产业链的目标高度契合,目前全县绿色果蔬加工规上企业已达40家。同时,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支持力度,依托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新样板,推动三产融合发展。
3. 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聚焦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关键群体,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通过政策培训、金融干部挂职等方式提供智力支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代村田园综合体为标杆,实行“一园一策”,支持压油沟、宝山前等十多个田园综合体群发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载体。针对农村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问题,探索“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破解抵押处置难题;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展农作物、主要畜产品保险,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如我县已逐步推动农业保险由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
4. 发展绿色金融:紧扣“生态宜居”要求,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和清洁能源供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绿色金融与生态农业互促并进,契合我县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目标。
(三)弥补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实施意见》聚焦支付环境和信用体系两大短板,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1. 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加大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力度,提升ATM机、POS机等基础设施覆盖率,推广金融IC卡应用,拓展其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使用场景。培育农民非现金结算意识,推广手机银行、云闪付等便捷支付工具,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支付服务主体多元、设施优化、产品创新,同时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提升农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这一目标已逐步实现,我县已构建起综合类、普惠类代理服务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架构,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2. 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农村征信数据库建设,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采集农户、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提高信用建档率,力争2020年实现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信贷资源,开展诚信宣传培训,增强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为普惠金融发展奠定基础。实践中,我县已探索“美德积分+金融信用”服务模式,累计发放“美德积分贷”1.54亿元,推动信用体系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
(四)健全服务配套政策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力度
为确保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实施意见》从政策协同、监管激励两个方面,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为金融机构投放信贷、开展服务提供保障。
1. 发挥金融与财政“几家抬”合力:强化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配置。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通过业务奖励、保费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定向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激发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与我县加强财政项目支持、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形成协同。
2. 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解除金融机构支农顾虑。同时,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在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减轻金融机构资产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大胆投放涉农贷款。
四、政策意义:金融赋能,推动兰陵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对兰陵县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是金融赋能县域“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与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工作形成合力,助力打造乡村振兴兰陵样板。
一是破解资金瓶颈,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通过完善信贷供给、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优化信贷结构,有效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为特色农业转型、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等提供充足资金保障,推动我县蔬菜产业等优势产业持续升级。
二是优化金融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通过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提升群众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助力实现“生活富裕”目标,如我县通过无感授信、驻村办公等模式,显著提升了农户金融服务获得感。
三是推动产业升级,打造兰陵特色样板。立足蔬菜产业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向特色农业、三产融合、绿色农业倾斜,推动农业从传统种植向精深加工、休闲旅游转型,助力打造中国高端优质蔬菜基地和山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高地,提升兰陵农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推动全县绿色果蔬加工产业链规上企业总产值持续增长。
四是强化协同发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通过健全组织协调、考核激励、宣传引导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农村经营主体协同发力,形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营造“人人关心乡村振兴、人人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推动农村信用体系、支付环境持续优化,为县域乡村振兴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而言,《实施意见》立足兰陵实际、聚焦核心需求,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既破解了当前金融服务“三农”的突出难题,又为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推动兰陵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助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兰陵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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