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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6-0013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3-2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文字解读:《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字解读:《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

为破解兰陵县物业管理领域体制不顺、服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补齐物业行业发展短板,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推动社区治理提质增效,结合县域物业管理实际,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本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推动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2、制定依据

本意见主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临沂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及兰陵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政策衔接到位、依法合规,同时兼顾县域物业发展特点,增强政策的实操性和针对性。

二、目标任务

核心目标是构建“市场化运作、品质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的物业管理体系,理顺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与业主自治,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突出矛盾。最终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涉及范围

1、适用对象

覆盖兰陵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包括县、乡镇(街道)、社区各级管理部门,县发改、住建、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业主、相关专业经营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等)。

2、适用范围

涵盖兰陵县全域内各类物业项目(含新建住宅、老旧小区等)的管理、服务、监管全流程,包括物业企业行业管理、业主自治、设施维护、收费管理、纠纷调解、违法违规整治等各项相关工作,实现县域物业管理领域全覆盖、无死角。

四、核心亮点(创新举措)

本意见立足兰陵县物业管理实际,在体制机制和实操层面形成多项创新,破解以往管理难题:一是构建“三级联动”管理体制,明确县、乡镇(街道)、社区各自职责,打破以往管理碎片化、责任不清晰的困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让基层有职有权、能管会管。二是推行“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实现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破解物业与业主、社区衔接不畅的问题。

三是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整合多部门执法力量,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同时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级、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市场约束,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强化业主自治赋能,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明确其职责权限,同时完善物业收费调节机制,兼顾业主与物业企业双方权益,破解业主自治难、物业收费难等突出问题。五是健全老旧小区兜底保障,对无人管理小区实行社区牵头、基本服务覆盖,或依托国企组建物业企业进驻,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域覆盖。

五、其他

1、注意事项

各相关单位需严格落实职责分工,杜绝推诿扯皮,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物业服务企业需规范经营,严格落实“三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监督;业主需依法履行义务,配合物业和社区管理,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各部门、乡镇(街道)需加强协同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化解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业经营单位需履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义务,做好与物业企业、开发单位的衔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2、文件相关说明

本意见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号为兰陵政办发〔2020〕3号,面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意见明确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需配套组建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关键词解释

1. 三级物业管理体系:指由县、乡镇(街道)、社区构成的分层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明确各级职责,协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2. 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以社区党组织为引领,整合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力量,建立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推动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

3. 业主自治:指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行使对小区公共事务、物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主管理小区相关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物业“三公开”制度:指物业服务企业需公开物业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小区公共部位收益,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5. 专业经营单位:指负责小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设施设备建设、维修、养护和服务的单位。

七、惠民利民举措

1. 规范服务提质,提升居住体验:明确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动物业服务品质升级,解决小区卫生、秩序、设施维护等突出问题,让居民居住更舒心。

2. 理顺管理体制,化解矛盾更高效: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设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调解物业纠纷,减少业主维权成本,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 强化业主自治,保障业主话语权: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引导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管理,明确业主权利义务,让业主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实现共建共享。

4. 兜底保障覆盖,破解老旧小区难题:针对无人管理小区,通过社区牵头提供基本服务或国企进驻等方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惠及更多居民。

5. 规范收费管理,保障业主权益:明确物业收费标准和调节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动态调整,要求物业企业公开收费信息,杜绝乱收费、强制收费,减轻业主负担。

6. 强化安全管控,守护居住安全:整合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力量,加强小区治安、消防、违法建设等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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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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