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救助对象:持有兰陵县常住户口的居民,残疾证为1-4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申请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证为1-2级的居民可申请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救助标准: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7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8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合格后,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下月发放到位或者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一本通”系统,按月足额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申请方式:收到短信提醒或者电话通知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承诺书,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亲属或村居携带本人材料到民政办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等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残疾证、身份证、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等证件,办理对应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办理程序:残联办理残疾证—申请补贴类型—审核确认

咨询电话:兰陵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539-597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