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4/20190410-0000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4-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19年兰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2019年兰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2019年兰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单位

标准

收费文件依据

备注



一

公 安










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①号牌(含临时)









汽车

每副

反光100元,不反光80元







挂车

每面

反光50元,不反光30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每副

反光40元,不反光25元







摩托车

每副

反光70元,不反光50元







临时号牌

每张

5元







机动车放大号

每车

机动车放大号60元,重新喷放大号40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每个

1元(单独补发)







③号牌架

每只

铁质5元,铝合金每只10元(含安装费)


自愿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①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每本

10元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每证

10元







③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

10元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①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每证

1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②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每证

10元





二

国土资源










2.土地复垦费


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国土资发[2007]132号,临国土资发[2009]134号,鲁财综[2014]75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3.土地闲置费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财综[2010]67号,鲁财综[2014]75号,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4.不动产登记费



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具体征收范围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1)不动产登记费









①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每件

80元







②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每件

550元







⑵不动产登记证工本费

每证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5.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鲁财综[2014]75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⑴基本农田的

每亩

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







⑵一般耕地

每亩

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缴纳





三

住房城乡 建设










6.城市污水处理费

每立方米

市区1.4元

临价格发[2015]137号

限事业单位征收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⑴道路挖掘修复费


见文件

鲁建城字[2015]32号

政策性加收项目详见文件





⑵城市道路占道费(施工占道)

每平方米每昼夜

占人行道0.3元,占用车行道0.5元

鲁价涉发[1994]185号

交纳道路挖掘费的施工工程,不再交占道费



四

交通运输










8.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见文件

鲁价费发[2006]43号,鲁价费发[2007]82号




五

水 利










9.水土保持补偿费


见文件

发改价格[2017]1186号,鲁价费发〔2017〕58号





▲

10.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见文件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452号,鲁渔管字[1989]第5号,鲁价费发[2010]18号,鲁财综[2014]75号




六

人防办










1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鲁价费发[2006]220号,临价费发[2007]108号,鲁财综[2014]75号,鲁价费发[2016]125号,临价费发[2016]134号,临财非税[2017]1号

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⑴6级以上

每平方米

2000元







⑵6B级

每平方米

600元





七

法 院










12.诉讼费


见文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鲁高法[2007]53号




八

质 监










1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见文件

鲁财综[2009]85号,鲁价费发[2009]195号,鲁价费函[2017]43号




九

食品药品 监督









▲

14.药品注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1)补充申请注册费


见文件







(2)再注册费


见文件







(3)加急费


见文件






▲

1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鲁价费函〔2016〕13号






(1)首次注册费


见文件







(2)变更注册费


见文件







(3)延续注册费


见文件







(4)加急费


见文件





十

仲裁委










16.仲裁收费



国办发[1995]44号,鲁价费函[2004]103号






⑴案件受理费


见文件

鲁价费发[2016]120号






⑵案件处理费


见文件

国办发[1995]44号




注: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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