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7927619 |
| 负责人姓名 | 张莉莉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办公地址 | 兰陵县卞庄街道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教体大楼16楼。 |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办理工作。 (二)承担县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服务辅助工作。 (三)承担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宣传及与有关部门、地区的业务交流等工作。 (四)承担各类法律援助案卷、承办人员档案、业务培训档案、其他评估材料等档案资料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服务与评估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办案质量。 (六)承担本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设立及运行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