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芦柞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二、组织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三、扶贫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镇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四、财政所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乡镇及下辖社区(村)的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监督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五、民政办 主要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民政办公室日常工作。2、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3、及时开展救灾、救济、救助工作。4、按时完成优抚工作。 5、强化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6、落实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六、人社所 主要职责:1、在党委、政府指导下,人社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2.人社所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开展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七、房建办 主要职责:负责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八、宣统办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九、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府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值守应急工作,协助市应急委领导同志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协调、指导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资金、物资和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应急管理相关会议、活动;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镇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一、武装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二、信访办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信访工作文件精神, 做好上情下达、下情 上报工作。2、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三、综治办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四、农技站 主要职责:1、农业技术推广应用。2、农村动植物疫病防治。3、农产品质量监管。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五、统计站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完成本辖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收集、汇总、审核、 上报和整理工作;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十六、兰陵首发 主要职责:解决群众诉求,问计于民,有力地推进各类问题的解决。 联系方式:0539—5365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