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cgj/2023-000010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3-08-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8.15)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8.15)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信息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冯良花 2023/07/26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G003号 接群众举报,临沂力森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初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兰陵县神山镇小屯村规划区内建设建设站房、辅助用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临沂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十五项 1.责令限期改正2.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人民46065.78元)10%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4606.5元(肆仟陆佰零陆元伍角)。
2 姜浩昌 2023/07/28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G009号 接部门移交,姜浩昌2002年在兰陵路西段北侧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房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参照《临沂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十五项 1.责令限期改正2.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人民32919.48元)5%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645.9元(壹仟陆佰肆拾伍元玖角)。
3 杨希同 2023/08/07 综执罚决字[2023]第TD1016 杨希同未经批准在苍山街道晒钱埠一村违法占地建房屋硬化地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 1.责令你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面积582平方米土地;
2.限你15日之内拆除24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你非法占用的240平方米耕地用地处以25元/平方米的罚款,计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4 赵凤松 2023/08/07 综执罚决字[2023]第TD1018 赵凤松未经批准擅自在卞庄街道小城东村占地建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 1.责令你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面积2047平方米土地;
2.对你非法占用的2047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15元/平方米的罚款,计30705元;合计罚款30705元(人民币大写:叁万零柒佰零伍元整)。
5 赵磊 2023/08/09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S109号 赵磊于2017年12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下村乡北宋庄村西北100米开采矿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6 兰陵县文林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64号 兰陵县文林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7 临沂苗东飞食品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60号 临沂苗东飞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8 兰陵县良进蔬菜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60号 兰陵县良进蔬菜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9 兰陵县盘中餐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65号 兰陵县盘中餐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10 兰陵县星洁蔬菜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66号 兰陵县星洁蔬菜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11 兰陵县德全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36号 兰陵县德全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12 兰陵县超远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52号 兰陵县超远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13 兰陵县富植蔬菜有限公司 2023/08/07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58号 兰陵县富植蔬菜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