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cgj/2023-000006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3-04-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24)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24)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信息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王小雅

2023/04/24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SS001号

王小雅未经依法批准,在神山镇青竹官庄村村东建设钢结构大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占用的2559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559平方米水浇地(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当事人违法占用2559平方米水浇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罚款63975元(大写:陆万叁仟玖佰柒拾伍元整)。

2

姚文武

2023/04/24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SS002号

姚文武未经依法批准,在神山镇西道庄村建设小区(东方豪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占用的6634平方米(合9.95亩)土地;

2.对当事人违法占用6634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99510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壹拾元整)。

3

周宝堂

2023/04/24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SS003号

王小雅未经依法批准,在神山镇青竹官庄村村东建设钢结构大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占用的587平方米(合0.88亩)土地;

2.限期十五日拆除在违法占用的58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当事人违法占用587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罚款17610元(大写:壹万柒仟陆佰壹拾元整)。

4

周岳

2023/04/24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08号

周岳未经批准在兰陵县兰陵镇沈坊前村北约400米处运女河河道内取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及《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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