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cgj/2023-000006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3-04-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24)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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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1 |
王小雅 |
2023/04/24 |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SS001号 |
王小雅未经依法批准,在神山镇青竹官庄村村东建设钢结构大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1.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占用的2559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559平方米水浇地(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当事人违法占用2559平方米水浇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罚款63975元(大写:陆万叁仟玖佰柒拾伍元整)。 |
2 |
姚文武 |
2023/04/24 |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SS002号 |
姚文武未经依法批准,在神山镇西道庄村建设小区(东方豪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1.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占用的6634平方米(合9.95亩)土地; 2.对当事人违法占用6634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99510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壹拾元整)。 |
3 |
周宝堂 |
2023/04/24 |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SS003号 |
王小雅未经依法批准,在神山镇青竹官庄村村东建设钢结构大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1.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占用的587平方米(合0.88亩)土地; 2.限期十五日拆除在违法占用的58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当事人违法占用587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罚款17610元(大写:壹万柒仟陆佰壹拾元整)。 |
4 |
周岳 |
2023/04/24 |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3]第Z4S008号 |
周岳未经批准在兰陵县兰陵镇沈坊前村北约400米处运女河河道内取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及《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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