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划定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陵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陵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临沂市兰陵县潍宿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序
号
铁路里程起点铁路里程终点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备注
左侧右侧
1改DK268+000改DK269+0002020
2改DK269+000改DK270+0001515神山镇东西庄村
3改DK270+000改DK273+9002020
4改DK273+900改DK274+3001515神山镇青竹山东村
5改DK274+300改DK275+1001520神山镇青竹山前村
6改DK275+100DK277+9002020
7DK277+900DK278+3002015磨山镇松山东村
8DK278+300DK278+8002020
9DK278+800DK279+1001520磨山镇焦店村
10DK279+100DK279+5402020
11DK287+950DK285+3002020
12DK285+300DK286+2002015庄坞镇耿墩村
13DK286+200DK287+8002020
14DK287+800DK288+1001520庄坞镇湖埠山村
15DK288+100DK290+0002020
16DK290+000DK290+6001515庄坞镇李杨庄村 王杨庄村
17DK290+600DK292+1002020
18DK292+100DK292+7501515庄坞镇肖姬庄村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