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兰陵县烟草专卖局对《兰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9:30
二、听证会地点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兰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1人
马晓军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
(二)陈述人1人
贾瑞林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
(三)记录人1人
曹丽丽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
(四)听证代表16人
1.卷烟零售户代表7人
主顶宇、徐彬、史磊、黄晓燕、王丽、马永坤、许志强
2.消费者代表3人
王吉军、秦浩洋、王曾华
3.人大代表1人
王焕春 山东辉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政协委员1人
吴 峰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
5.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3人
王新龙 兰陵县公安局
李 飞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新玲 兰陵县行政审批局
6.法律专家学者1人
孙 雨 山东兰郡律师事务所
五、有关事项
(一)兰陵县烟草专卖局将按照规定,于听证会召开前将《兰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当认真审阅听证材料,围绕听证事项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听证代表可以在听证会召开前向兰陵县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意见,也可以在听证会现场提交。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到达听证会场,履行签到手续,并服从会场安排。
(四)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按照听证主持人安排依次发言。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录音、录像,不得实施影响听证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特此公告。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