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保障兰陵县“十五五”期间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开展2026年兰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对空间管控边界、规划分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精准调整,为兰陵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国土空间支撑。

一、动态维护方案

(一)空间管控边界维护

1、三条控制线维护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在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原则,衔接兰陵县耕林园草湿空间专项规划,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提高耕地连片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

(2)生态保护红线

衔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果正向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实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用地面积有增加、耕地面积不增加、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的图斑数量不增加。

(3)城镇开发边界

遵循“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的原则,围绕全县“十五五”时期重点产业项目及各乡镇(街道)项目用地需求,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调整。维护后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增量用地规模不增加,有效支撑城镇空间的集聚发展和高效集约利用。

2、其他重要控制线维护

本次维护对城市绿线进行精细化调整,优先保障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总量和可达性。调整后城市绿地系统更加优化,城市绿线总面积增加,且补划绿线与原绿线布局相比服务功能不降低、可实施性不受影响。

(二)规划分区调整

依据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调整,综合考虑规划用地布局和重要生态要素空间布局优化,对规划分区进行了同步调整,保障空间管控与规划分区精准匹配。重点优化农田保护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区,调整后规划分区边界更加清晰、功能更加明确。

(三)中心城区用地用海布局维护

以“严守底线、优化布局、保障发展、提升品质”为导向,在严格保留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总体格局和空间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十五五”发展需求和城市体检民生诉求,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基础支撑、推动更新提质四大方向,引导要素合理配置,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维护后方案在保持城市空间结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生态功能更加完善、产业布局更加清晰、公服配套更加均衡,实现了正向优化,为兰陵县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空间支撑。

(四)重点项目清单维护

衔接落实兰陵县“十五五”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空间需求,因地制宜动态增补,制定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动态维护方案。增补重点项目137个,涵盖公路交通(35个)、水利工程(18个)、重点产业(32个)、文旅康养(2个)、能源体系(10个)、生态修复(5个)、民生保障(13个)、基础设施(7个)、公共服务(9个)、环保环卫(2个)、防灾应急(1个)、信息通信(3个)等领域。对列入清单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优化选址服务,推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同时,建立项目空间需求动态更新机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调整保障清单,增强规划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方案可行性分析

本次动态维护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相关政策口径》(第1-3版)、《山东省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等为依据,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的工作程序、维护内容、成果要求和正向优化规则进行开展。动态维护方案响应县级重大项目落地、民生补短板、生态修复等实际需求,化解规划编制与实施间的时间差、空间矛盾,避免“规划滞后、项目无空间”,兼顾刚性与实施灵活性。同时尊重现状,对于原总规编制前已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通过调研、举证依规纳入本次动态维护,切实保障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动态维护方案切实可行。

三、实施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传导与落实机制

县级动态维护方案的调整内容须逐级传导至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下位规划中,优化后的用地布局、村庄建设边界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四线等不得擅自突破。方案涉及的地块用途、强度及管控要求,须通过编制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予以落地。已批复的乡镇规划应根据方案调整内容同步开展评估优化,确保上下贯通。

(二)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将动态维护方案执行情况全面纳入国土空间监测体系。依托“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调整内容上图入库,形成可量化、可追溯的考核底版。严格落实“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机制,重点监测调整地块用途、指标使用进度、重点项目落地率等指标,依托“一张图”系统对方案编制、汇交、审查、实施、监测、评估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强化部门协同与社会监督

建立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协同机制,衔接“十五五”重点项目空间保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开门编规划、开门实施规划,在编制、实施、评估各环节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依法公开信息,畅通监督渠道,确保工作公开透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图:

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维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