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兰陵县茶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已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6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山东省兰陵县茶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