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县公安局监管大队等8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王付强等5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王鑫等2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兰陵经济开发区等6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邱合金等21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