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
五个规划成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6〕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兰陵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五个规划成果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兰陵县卞庄街道塔山街区、葛庄街区、柞城街区等3个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陵-2024-18号地块(兰陵王城项目)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兰陵县兰溪原著项目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兰陵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五个规划成果。
2、你局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鲁公网安备 37132402371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