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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5〕37号
  • 成文日期 2025-12-24
  • 发布日期 2025-12-25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兰陵政字〔2025〕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准掌握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兰陵实际,现就开展本次农业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核心要素

(一)普查对象与覆盖范围。本次普查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及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行业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全领域。

(二)普查内容与时间节点。普查重点聚焦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粮食与大食物生产状况、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乡村发展基础现状及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情况等核心内容。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资料。

二、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普查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要把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列入重点工作计划,成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经费、人员、交通、办公场所等“四落实”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协同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保障协调;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普查宣传动员;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土地确权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共享;县公安局负责农村住户及户籍人口底数核查;其他相关单位按需精准共享数据资源。

(三)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强化普查要素保障,筑牢工作基础。经费保障实行分级负担,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开通拨付绿色通道,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杜绝负担下移、拖欠经费问题。人员保障方面,“两员”劳动报酬按规定标准由财政承担,各乡镇(街道)须按时足额发放,严禁拖欠。同时,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强化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一)严守法治底线,严控数据质量。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普查人员须依法规范采集、报送数据,严禁伪造、篡改资料。严格落实保密责任,普查数据对外发布须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擅自发布。同时始终把数据质量作为核心要求,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全县工作协同统一;构建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督核查,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运用技术手段强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全链条安全保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完整。

(二)创新普查模式,提升工作质效。积极运用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精准测量主要农作物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设施底数。推广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查数字化水平;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互补模式,减轻基层负担。深化行政记录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多形式解读普查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普查人员依法履职、普查对象主动配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兰陵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兰陵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   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光远 县政府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

              高合坤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潘   永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成   员:贾传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

             王海玲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倩如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月太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传礼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徐晓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徐晓虎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   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级高级主办、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运祥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该机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李运祥、徐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