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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9〕10号
  • 成文日期 2019-03-06
  • 发布日期 2019-03-06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陵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县中医医院建设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9〕10号


县卫健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兰陵县中医医院建设PPP项目实施机构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请示,将兰陵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PPP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委托你局,将政府方出资代表授权委托为兰陵县中医医院。你局要严格按照PPP 项目运作政策法规要求,负责项目采购、签约、监管和移交等工作,规范项目运作,确保该项目高效实施。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