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6家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续期申请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上述机构所持有的《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失效,不再具有民间资本管理业务经营资格,不得开展新的民间资本管理业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请上述机构及时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涉及地方金融组织或具有金融属性的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相关金融业务。
附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未申请续期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名单
兰陵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未申请续期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名单
兰陵县华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进行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
兰陵县佳园鑫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进行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
兰陵县汇银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兰陵县惠农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兰陵县聚金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兰陵县万家福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