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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sijiuzhongxue/2026-0001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九中学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第九中学
  • 发布日期 2026-04-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九中学资助实施方案
兰陵县第九中学资助实施方案

兰陵县第九中学资助实施方案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及目前国家、省里有关学生资助精神,为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

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超

副组长:左玉芳

成员:赵言洲 付 浩 赵玉洪 葛庆涛 王赞美

韩淑娟 苏 会 李鑫锐 李 伟 王一新

杜 良 李 娜 邢玉桂 周 辉 孟 健 周 丽

二、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750元

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75元

三、资助对象申请、认定及公示

(一)资助对象申请

本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等统一使用《学生资助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其中申请原因、个人承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中的所有监护人签名,一定要按规定填写完整。其中反面学校填写部分一定要严格要求进行评审签字。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对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10类特困人群除外),要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https://sdxszz-xshc.sdei.edu.cn/jtjjknhc/login/login_toIndex)

(三)资助对象认定

(一)特别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10、烈士子女;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和其它因天灾人祸等致贫的学生

(二)困难、一般困难学生

本学期严格按照三级评审两级认定的方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中班级评审过程中要进行家访,并统一使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打分认定。

班级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

2、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

3、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年级评审程序:

1、年级成立由年级主任任组长的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2、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2天。

校级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天。


各学校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量化认定,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反馈的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认定。要明确学生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的甄别和惩戒措施,防止学生虚报瞒报造成认定不公平、不精准,确保认定精准有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

(2)其它一般困难、困难类型认定材料由学校自行确定,以便民为原则,不要让学生到村委、民政等部门盖章。

资助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负责,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盖章并存档。

四、资助名额分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再给各学校限制比例、分配名额。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特殊困难人群的认定:

1、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排查

2、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重点保障人群排查

(二)困难、一般困难人群的认定:

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认定办法,一、要广泛宣传,家庭

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不漏资助。二、若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冒领资助金,追回救助金并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六、申请、认定、公示

(一)资助对象申请

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如实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特殊困难人群中有不需要资助的需要写出书面申请。

(二)资助对象认定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

特别困难的人群通过使用《2025年秋季学期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比对出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的人群是必须资助的人群(必须是正常在校生),特别困难的人群是必须资助人群,由学校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申请,不申请的,要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不申请。一般困难和困难的由学校自行确定,以便民为原则,尽量不要让学生到村委、民政等部门盖章。资助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负责,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盖章并存档。

(三)资助名单公示

学校初中部综合楼公告板中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5天,并拍照或者截屏公示信息留存。公示期结束后统一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资助材料上报

(一)各学校于10月25日前完成困难学生评选公示工作,同时在线填报《兰陵县2025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预申请统计表》。

注意:不再集中进行资助卡开卡,请告知学生家长自行前往当地信用社开卡。有社保卡的必须是信用社的才可以,需要学生家长去当地信用社激活后方可使用。

(二)11月10日前上报最终的资助名单(含卡号)电子版。

(三)11月30日前上报《最终资助名单的汇总表》(含卡号)纸质版。

(四)集中发放成功后,将在群里进行通知,接通知后请到各农商银行打印《发放成功明细》,原件会计报账用,复印一份学校存档。发放成功明细要求“一校一份”,“加盖乡镇农商银行公章”,“含有学生具体信息和发放金额”。

八、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录入

1、在确定资助名单后同步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2、能正常录入的请正常录入,不能正常录入的在补录里完成。

兰陵县第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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